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规模: 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地块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5米,最大单体层数<20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3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29420万元
- 范围: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结算的审核。☑其他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阶段概(预)算内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审核、变更签证及索赔、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尾款支付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服务内容: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本项目其他成本控制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0530-000025-3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6-04-01-34406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凌塘新村南侧地块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天河区凌塘村,东至规划纵四路,西至规划纵二路,北至规划横路,南至华观广场。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地块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5米,最大单体层数<20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3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29420万元。 | ||
| 招标内容 |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设计阶段、☑ 招标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阶段。☑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工程结算的审核。☑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阶段概(预)算内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审核、变更签证及索赔、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尾款支付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服务内容: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本项目其他成本控制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6.90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4.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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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30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8时45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天华科韵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09229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349217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城投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092291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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