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船厂旧址
- 规模: 2.2.1工程规模:①八期依托船厂旧址、白庙渔村,进行建筑综合改造、白庙渔村综合提升以及闲置船厂综合改造等;(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勘察及设计任务书为准,超出招标人下达任务书以外的工作内容不予结算)②九期在长丰村及鲸鱼尾片区周边进行乡村振兴配套设施提升,包括停车场改造、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船厂旧址、白庙渔村、长丰村及鲸鱼尾片区 ; 地质勘察(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测量和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必要的修测和定测、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等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船厂旧址、白庙渔村、长丰村及鲸鱼尾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2.1工程规模:①八期依托船厂旧址、白庙渔村,进行建筑综合改造、白庙渔村综合提升以及闲置船厂综合改造等;(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勘察及设计任务书为准,超出招标人下达任务书以外的工作内容不予结算)②九期在长丰村及鲸鱼尾片区周边进行乡村振兴配套设施提升,包括停车场改造、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勘察及设计任务书为准,超出招标人下达任务书以外的工作内容不予结算)
2.2.2招标类型和范围:地质勘察(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测量和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必要的修测和定测、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等服务。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956,834.70元。其中,八期及九期设计费(含概算编制费及预算编制费)为人民币2,915,500.00元;八期勘察费为人民币2,104,096.59元(含测绘费人民币523,528.59元);九期勘察费为人民币937,238.11元(含测绘费人民币245,910.7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3.4勘察负责人: 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3.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提供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以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两家单位(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4.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7.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性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763-3921812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埔开发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埔开发区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63-392181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3-3631912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月3日
附件1: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勘察、设计 | 工程编号 | GC4418002023242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4日08时3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4日08时3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13日17时30分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4日08时30分 | 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
| 标段名称 | 清远市东城街城乡结合示范带建设项目(八期、九期)勘察、设计 | 标段编号 | GC441800202324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 |
| 评标时间 | 2024年1月25日09时00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三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