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11-11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0600568266776A-20251021-000001-7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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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5-2025-0011-01-01

项目名称: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就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作如下澄清说明:

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和其他方式。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格式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提供的格式(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4/4983/mmpost_4983969.html#3504)。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项目的开标地点;应使用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

(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4)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回: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保函(保单)原件,超过30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人的纸质保函(保单)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超过30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二、 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与怡海路交界处(桂城建设集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严丽贞

联系方式:0757-86308224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2025年11月11日

2025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审核版)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石肯水闸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