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 项目名称: 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 规模: 项目位于东源县灯塔镇范围内,对下围村、灯塔村、黄土岭村、新光村以及柯木村范围内包括外立面改造工程(防水、墙漆等)34229.02平方米,天棚面装饰1244.3平方米,拆除铁皮棚1634.07平方米,树脂瓦安装4459.97平方米,铁皮棚喷漆5461.9平方米,树脂瓦喷漆4556.67平方米,金属格栅安装21.16吨,镀锌钢柱9.143吨,镀锌钢梁36.61吨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范围: 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施工配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的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建设单位引入建设红线处(如因引致不到位所产生费用由甲方(建设单位)承担)。(2)工程施工范围: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用水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3)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办证报批工作,资料汇总、存档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建设单位提供配合。(4)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档案资料并达标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5)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某个专业工程的工程款需在总价款中相应扣减,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 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的管理。2.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600712392268K-20260318-000001-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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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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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441625-17-01-8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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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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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
(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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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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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
(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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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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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镇龙河高速
(灯塔段)沿线风貌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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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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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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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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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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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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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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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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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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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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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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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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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东源县灯塔镇范围内,对下围村、灯塔村、黄土岭村、新光村以及柯木村范围内包括外立面改造工程
(防水、墙漆等)34229.02平方米,天棚面装饰1244.3平方米,拆除铁皮棚1634.07平方米,树脂瓦安装4459.97平方米,铁皮棚喷漆5461.9平方米,树脂瓦喷漆4556.67平方米,金属格栅安装21.16吨,镀锌钢柱9.143吨,镀锌钢梁36.61吨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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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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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项目施工配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的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建设单位引入建设红线处(如因引致不到位所产生费用由甲方(建设单位)承担)。
(
2)工程施工范围: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用水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
3)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办证报批工作,资料汇总、存档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建设单位提供配合。
(
4)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档案资料并达标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
5)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某个专业工程
的工程款需在总价款中相应扣减,
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的管理。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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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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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
/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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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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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9377184.81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97024.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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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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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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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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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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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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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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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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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按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提供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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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
1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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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
1 人 1 岗,不得兼职),须提供 2025 年 12 月-2026 年 02 月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交社保。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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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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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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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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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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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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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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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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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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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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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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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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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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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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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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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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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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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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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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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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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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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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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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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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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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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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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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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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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镇东路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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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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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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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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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8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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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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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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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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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二)
D3栋第十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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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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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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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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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389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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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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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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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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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883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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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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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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