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_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
- 规模: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长共约3.763千米,宽约11.5~30米不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富怡路及金龙路段进行机动车道路面病害处理,在原路面加铺沥青,更新人行道、路缘石,增设非机动车道,改造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和雨水口;更新提升龙基路、富豪街、商业街、置业街、荔新大街人行道和交通标志标线;改造石碁镇岐山中路141号至岐山南路4号、岐山路(岐山南路至石碁人民医院路段)、石莲街(石碁人民医院至龙桥博街路段)、富怡路(小龙牌坊至莲塘新村莲新大街路段)等道路两侧架空及石碁城市广场周边架空通信线缆等;改造石碁镇富怡路(金龙路至海涌路路段)、金龙路(富怡路至金山小学路段)、龙基北路至龙基南路及周边社区监控工程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_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50923-000024-1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番禺区石碁镇富怡路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4534)于2025年9月23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GZZB版)有修改调整,以上文件均以补充公告另册发出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二、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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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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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1项 履约担保 |
若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的: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方式一:从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中转帐或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帐户内。 方式二: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中标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格式3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额为中标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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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的: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5 % )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方式一:从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中转帐或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帐户内。 方式二: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中标人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格式3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额为中标价款的10% (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提供保证额 为中标价款的 5 % ) 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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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4项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452860.37 元 |
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595579.11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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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表 |
三、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已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标段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标段编号或标段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的,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5年10月9日
附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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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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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业绩、信誉 (20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7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8.5分,本项最多得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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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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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40分) |
技术负责人 |
6分 |
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3分。 注:(1)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2)业绩相关证明须提供 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补充(如需要)反映工程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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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3分 |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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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6分 |
1、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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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6分 |
1、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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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师 |
1 9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的本项得基础分 10分 ,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在满足附表《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评分: 1、给排水工程师(1名):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得3分 。 2、机械工程师(1名):具有机械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得 3 分 。 3、电气工程师(1名):具有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得3分 。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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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施工组织总体方案 |
10分 |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施工总体部署和平面布置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应技术措施能结合本工程编制。 优:措施合理、可行,得(7,10]分。 良:措施较合理、可行,得(4,7]分。 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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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 |
10分 |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测量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材料进场检验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质量管理措施等方案。 优:措施合理、可行,得(7,10]分。 良:措施较合理、可行,得(4,7]分。 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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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0分 |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安全文明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含应急预案)等方案。 优:措施合理、可行,得(7,10]分。 良:措施较合理、可行,得(4,7]分。 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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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
10分 |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方案,并确保按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积极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工作等方案。 优:措施合理、可行,得(7,10]分。 良:措施较合理、可行,得(4,7]分。 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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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三)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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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需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或执业证或岗位证)描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同时需提供投标人购买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补充(如需要)反映工程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的,则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方牵头单位。
3)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3、信誉: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上查询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效用等同。
5、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6、[a,b)为包含a,不包含b;(a,b]为包含b,不包含a;[a,b]为包含a,也包含b。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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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务 |
人员 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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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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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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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职安全员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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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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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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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备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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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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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工程师 |
1 |
具有机械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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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岩土工程师 |
1 |
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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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路桥工程师 |
1 |
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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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测量工程师 |
1 |
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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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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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员 |
1 |
具有质量员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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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劳务员 |
1 |
具有劳务员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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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资料员 |
1 |
具有资料员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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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材料员 |
1 |
具有材料员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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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机械员 |
2 |
具有机械员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注:(1)上述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提供投标人企业(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但包括投标人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购买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件。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扫描。专业要求以职称证书列明的专业为准。“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须由企业、或专业性行业社会组织、或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颁发,提供发证培训机构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机构信息全国联网”的查询截图,查询网址: http://rcgz.mohurd.gov.cn/Login/TrainDepartMentSearchResult 。
(4)本表仅用于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不作为废标(即取消投标资格)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