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招标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4-28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
  •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约0.3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1、A类塔台:建筑高度81.80米,建筑面积0.21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上部外挑部分采用钢结构。2、航管楼及辅楼:建筑高度24.90米,建筑面积1.6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1.2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人防面积0.25万平方米)。地上部分采用钢框架结构,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建设航管、气象、通信、导航、情报、工艺配电、安防及相关配套工艺设备等。4、配套建设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设施。以上建筑面积均为暂定,具体以项目最终规划验收为准。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地上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外墙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等);2、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等);3、室外总图工程(道路及广场、绿化、排水、照明、强弱电、充电桩等);4、精装修装饰工程(含展陈布置和标牌标识、厨房和办公家具等)。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

标段(包)名称: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202001
项目名称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
项目地址 珠海金湾机场
建设单位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嘉豪 联系电话 15992678914
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约0.3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 1、A类塔台:建筑高度81.80米,建筑面积0.21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上部外挑部分采用钢结构。 2、航管楼及辅楼:建筑高度24.90米,建筑面积1.6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1.2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人防面积0.25万平方米)。地上部分采用钢框架结构,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建设航管、气象、通信、导航、情报、工艺配电、安防及相关配套工艺设备等。 4、配套建设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设施。 以上建筑面积均为暂定,具体以项目最终规划验收为准。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地上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外墙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等); 2、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等); 3、室外总图工程(道路及广场、绿化、排水、照明、强弱电、充电桩等); 4、精装修装饰工程(含展陈布置和标牌标识、厨房和办公家具等)。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项目来源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分类 普通招标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投资: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受理单位 珠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31261262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1154号建设大厦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202001001
标段名称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及配套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预算(估算)价 172940473.8元 最高投标限价 172940473.8元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 二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内地投标人适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3、特别提醒:请投标人确保投标系统所选项目负责人应与资格审查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根据《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关于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线上打印服务的通知》要求,资料提供方式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①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内企业需出具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报告。珠海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所在地的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若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 (2)使用珠海市发改局明确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珠发改【2019】4号)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内地投标人适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3、特别提醒:请投标人确保投标系统所选项目负责人应与资格审查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类型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议程安排
序号 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地点 备注
1 招标文件下载 2023-04-29 09:0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2 勘察现场 招标人安排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3 提交质疑 2023-05-13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
4 答疑发布 2023-05-16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5 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05-23 09:30
6 递交投标文件 2023-05-23 09:3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7 开标 2023-05-23 09:30 二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8 资格审查 2023-05-23 15:00 九号评标室(市中心12楼)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9 评委抽取时间 2023-05-23 14:30
10 评标 2023-05-24 09:30 一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11 定标 2023-05-29 15:00 六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12 中标公示 2023-06-01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系人 邢欣 联系电话 13380620662
投诉受理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