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
- 规模: 本项目工程为南兴镇、松竹镇、纪家镇、企水镇、唐家镇、杨家镇、北和镇、英利镇、龙门镇、调风镇、东里镇、雷高镇、覃斗镇、乌石镇、客路镇、沈塘镇16个镇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处理规模6.80万m3/d,管网总长度164.88km
- 范围: 2.1项目名称: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 2.2项目实施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工程为南兴镇、松竹镇、纪家镇、企水镇、唐家镇、杨家镇、北和镇、英利镇、龙门镇、调风镇、东里镇、雷高镇、覃斗镇、乌石镇、客路镇、沈塘镇16个镇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处理规模6.80万m3/d,管网总长度164.88k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
标段(包)名称: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 经 雷州市人民政府批 准以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该项目中标人。建项目业主为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及融资资金 ,招标人为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
2.2 项目实施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工程为南兴镇、松竹镇、纪家镇、企水镇、唐家镇、杨家镇、北和镇、英利镇、龙门镇、调风镇、东里镇、雷高镇、覃斗镇、乌石镇、客路镇、沈塘镇16个镇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处理规模6.80万m3/d,管网总长度164.88km。总投资约96,750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运作模式,由项目业主授予中标人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和移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中的约定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如有需要,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雷州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
本特许经营项目实施范围内16个镇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部分已经由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单位完成,为便于划清责任与界面,原建设单位负责16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应经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确定其价值后,转让给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由其完善相关手续负责后续的项目建设工作。
2.4 项目运作模式
(1) 雷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2) 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特许经营者,并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3) 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和移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有需要,特许经营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4) 特许经营者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进行项目融资,以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5) 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负责实施范围内具体子项目的运维管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 特许经营者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绩效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以覆盖经营成本、还本付息、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得投资回报。
(7) 在特许经营期内,住建局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特许经营者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估本项目运行情况的依据。
(8) 住建局和特许经营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运营的相关信息以便于公众监督,公众监督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9) 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5融资模式: 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融资资金出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不参与项目公司出资,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2.6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3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5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信用中国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为准);
3.6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因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缺陷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违约被终止合同,或营运不当引发周边居民群体性投诉;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ggzy.zhanjiang.gov.cn/)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 11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下同)
5.2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3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6 号开标室。
5.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5.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6 号开标室。
5.6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7.3 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委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本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吕淼
电 话: 0759-8821040
招标代理: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9楼910-912
联 系 人: 唐诤翔
电 话: 0759-2292113
电子邮件: zjvczhaobiao@163.com
招标单位: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