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6-02-09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 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800MB2D2119XC-20260209-473819-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连发改行【2024】93号、连发改行【2024】18号、连发改行投审【2026】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或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建设单位为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402-441882-04-01-407186

二、招标单位: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763-6676133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兴园大道10号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星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763-3666001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2层08号

招标监督机构: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6623941

三、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四、项目概况: 在园区内增设智慧电子元素设备。以运营管理的联动感知、智能决策和协同响应为建设目标,构建门户服务、智慧招商、产业分析等应用。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规模: 在园区内增设智慧电子元素设备。以运营管理的联动感知、智能决策和协同响应为建设目标,构建门户服务、智慧招商、产业分析等应用。

(3)招标控制价为:5262642.03 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4739891.07元,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95367.52元,基本预备费为427383.44元。(其中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人对工程建安费、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进行下浮率报价)。

注: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工程概算书作为依据(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公告附件)。

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结算时均以连州市财政部门预算审核定案书中的费率为准。

③合同中的基本预备费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

(4)资金来源: 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或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录入投标相关信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具体操作参考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开标当月不计)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拟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的“数据开放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已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④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负责人已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开标当月不计)的社保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9、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0763-6676133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兴园大道10号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资料。

招标单位: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星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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