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修改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6-03-03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修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400075086929G-20260213-000005-8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本项目做招标文件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标人投标:□是 / 否。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 总承包 [ ]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http://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市政公用工程 ] 专业 [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现修改为:

本项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标人投标: □是/■否。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为联合体 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 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具有独立的资质(如为联合体 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 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14.5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现修改为:

■定标委员会由 [ 7 ]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3、 更新招标文件 章: 要素与规则 中的(一)资格审查要素表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文件。

5、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最新议程安排

说明: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如本修改公告内容与 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有不一致之处,以 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内容为准。请投标人重新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附件, 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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