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
- 规模: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标准厂房135838平方米,包括地下基础、建筑主体、建筑装饰、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及配套的内部道路、场地工程等。1.2招标范围:完成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含详细勘察、测量、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1.3招标控制价:1304.43万元(其中勘察费231.64万元,设计费1072.79万元);1.4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大安村
- 范围: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400314886991F-20250617-000002-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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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1422-04-01-65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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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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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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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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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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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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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
梅州市 大埔 县 湖寮镇山子下村、大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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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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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标准厂房135838平方米,包括地下基础、建筑主体、建筑装饰、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及配套的内部道路、场地工程等。 1.2 招标范围:完成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含详细勘察、测量、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1.3 招标控制价:1304.43万元(其中勘察费231.64万元,设计费1072.79万元); 1.4 建设地点: 梅州市 大埔 县 湖寮镇山子下村、大安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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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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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含详细勘察、技术资料), 3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发改局概算批复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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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304.43万元(其中勘察费231.64万元,设计费1072.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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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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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 2家(含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 1至2 款的要求外,应当同时满足: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②联合体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指派。 ⑤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支付。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开标前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自 2024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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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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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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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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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5 年 7 月 7 日 18 :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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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5 年 7 月 9 日 08:30时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年 7 月 9 日 08:30 时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年 7 月 9 日 08:30 时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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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5 年 7 月 9 日 0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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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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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 |
联系地址 |
大埔县青梅路 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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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552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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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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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13377534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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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5524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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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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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时间 安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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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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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 邀请(招标文件 获取 ) 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5 年 7 月 7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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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纸质 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7 月 9 日 8:45-10:00 时 前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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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 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7 月 9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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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 年 6 月 29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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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 年 7 月 9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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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25 年 7 月 9 日 8:3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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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8: 45 时至 10 : 0 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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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