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12-19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土石方(包括场地、挡土坝及道路边坡土石方)、总挖方约533.04万立方米,总填方约474.15万立方米)、挡土坝(3座)、边坡支护(约14.74万平方米)、新建道路(约3.16万平方米)、道路绿化(约481.03平方米)、新修输水管道(约2134米)、新修污水管道(约2076米)、新修雨水管道(约3272米)、综合管线(约1721米)、照明(路灯76座)、高压电线管线迁移(包括10kv和110kv)、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约80.04平方米);招标范围:(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上述相关部门工作,并负责申报检测及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本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 、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5)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6)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7)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新增的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为准
  • 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编制检测及监测方案,检测项目及数量经甲方、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实施检测监测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检测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支护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最终业主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现场检测;工程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4.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6.信誉要求:2023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投资项目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期)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1422-04-0 1 - 655046

投资项目名称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检测监测服务

招标项目名称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梅州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大安村

资金来源

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土石方(包括场地、挡土坝及道路边坡土石方)、总挖方约 533.04万立方米,总填方约474.15万立方米)、挡土坝(3座)、边坡支护(约14.74万平方米)、新建道路(约3.16万平方米)、道路绿化(约481.03平方米)、新修输水管道(约2134米)、新修污水管道(约2076米)、新修雨水管道(约3272米)、综合管线(约1721米)、照明(路灯76座)、高压电线管线迁移(包括10kv和110kv)、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约80.04平方米)

招标范围:(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上述相关部门工作,并负责申报检测及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本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5)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6)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7)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 新增的 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编制检测及监测方案 ,检测项目及数量经甲方、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实施检测监测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检测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支护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 监测 的项目,具体检测 监测 项目以最终 业主 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31905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地基基础、道路工程)。如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现场检测;工程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4.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

6.信誉要求:2023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18:00时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1 8 8:30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1 10 8:30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 4 1 10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 4 1 10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 4 1 10 8: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

联系地址

大埔县青梅路 13号

招标人联系人

卢工

联系电话

0753- 552427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 32号益民大厦五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53-2288865

招标监督机构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552950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 4 1 8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 4 1 10 8:45-10:0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 4 1 10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3 12 31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 4 1 10 8:30 时止

202 4 1 10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 (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 4 1 10 8:45 时至 10:00 时止。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已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