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3-18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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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6-2025-0001-01-01

项目名称: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3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

一、 答疑 内容

无。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第6点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的备注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备注:

1.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认可规则:

1 )若为独立中标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所提供的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 )若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若不能证明所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分公司或子公司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不予认可;

4 )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7 )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电排站(泵站)。

2 投标人须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认可规则:

1 )若为独立中标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所提供的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 )若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若不能证明所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子公司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不予认可;

4 )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5 )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电排站(泵站)。

2 投标人须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现就《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第6点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的备注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备注:

1.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认可规则:

1 )若为独立中标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所提供的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 )若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若不能证明所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分公司或子公司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不予认可;

4 )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7 )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电排站(泵站)。

2 投标人须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认可规则:

1 )若为独立中标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所提供的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 )若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若不能证明所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子公司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不予认可;

4 )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5 )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电排站(泵站)。

2 投标人须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现就《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的“定标因素表”的企业实力评审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对定标候选人的多个量化指标分别进行横向比较。

☑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得 8 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得 6 分。

□财务状况: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验收鉴定书 / 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其他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完成过的 泵站设计流量为 28m ³ /s 或以上的类似 水利 工程监理业绩数量多少进行排列,类似业绩数量最多的得 12 分,以等差数列方式赋分,公差值取 2 分。数量相同的,得分相同。

注: 1 、定标因素中的资质按资质等级赋分,不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赋分。

2 定标因素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赋分 (例如:总共有 8 家定标候选人, 其中 3 家定标候选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相同且排名第1,得12分 ;2 家定标候选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相同且排名第4,得6分;以此类推 )。第 7 名及之后的得 0 分。如并列排名,且占用排名次序名额。

2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认可规则:

1 )若为独立中标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所提供的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 )若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若不能证明所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分公司或子公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不予认可;

4 )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5 )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电排站(泵站)。

3 投标人须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对定标候选人的多个量化指标分别进行横向比较。

☑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得 8 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得 6 分。

□财务状况: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验收鉴定书 / 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其他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完成过的 泵站设计流量为 28m ³ /s 或以上的类似 水利 工程监理业绩数量多少进行排列,类似业绩数量最多的得 12 分,以等差数列方式赋分,公差值取 2 分。数量相同的,得分相同。

注: 1 、定标因素中的资质按资质等级赋分,不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赋分。

2 定标因素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采用“美式排名”方式赋分 (例如:总共有 8 家定标候选人, 其中 3 家定标候选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相同且排名第1,得12分 ;2 家定标候选人的类似项目业绩 相同且排名第4,得6分;以此类推 )。第 7 名及之后的得 0 分。如并列排名,且占用排名次序名额。

2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认可规则:

1 )若为独立中标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所提供的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 )若为联合体中标的业绩,其提供的业绩须证明投标人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若不能证明所承接的合同泵站设计流量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子公司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不予认可;

4 )无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5 )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电排站(泵站)。

3 投标人须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其他说明

1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第A7号楼1-3层4、5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0757-22973750

联系方式:0757-83139137

2025年3月18日

2025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

南顺联安围银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澄清文件第1次).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