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
- 范围: 否有远期规划考虑? 答:(1)任务书所含内容全为一期建设内容;(2)暂不考虑远期规划 ; 1——2.5,任务书中要求为2.27,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 否调整类似要求为“须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5.5亿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的医疗卫生类工程设计业绩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SZ)XZ004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一、
答疑内容
1、
问:设计任务书和用地规划条件的指标出入较大,任务书规划条件指标对方案限制较大,是否可以适当突破?设计任务书和用地规划条件的总用地面积有出入,应以哪一个数据作为总用地面积?
答:(
1)不允许突破;(2)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2、
问:用地规划条件提及地下建筑面积超出
80000平方米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现任务书地下建筑面积为84690平方米,是否仍按任务书面积指标进行设计?
答:以地下建筑面积
84690平方米为准,详见与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
3、
问:技术标文本是否要严格按招标文件第
181页目录顺序展开描述?
答:设计方案原则上按照目录顺序展开描述。
4、
问:发热门诊应在主体建筑之外区域独立设置,是否可以局部通过连廊连接主体建筑?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
问:项目用地隔壁的乐平镇人民医院未来是否改造或拆除?本项目与乐平镇人民医院是否需要连廊连接?如保留是否可以提供乐平镇人民医院的相关图纸?
答:(
1)本项目不涉及乐平镇人民医院拆除内容;(2)本项目不涉及乐平镇人民医院的连接;(3)不提供乐平镇人民医院的相关图纸。
6、
问:用地西侧的防护绿地是否可以开设车行或人行出入口?
答:设置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7、
问:场地南北面存在一定高差,设计场地标高时,用地红线外西侧绿地标高是否可以一起设计。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
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8.4条中,技术标明标是否需要每页盖章?还是技术标明标第二册盖章然后扫描成PDF放进电子版文件中即可?
答:(
1)技术标明标不需要每页盖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3款以及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的规定执行;(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4款规定执行。
9、
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8.5条中“技术标明标:1册”是否与第10.13条技术标明标格式相矛盾?技术标第一册、第二册是否装在同一个密封套里?
答:(
1)不矛盾,技术标明标(第一册:设计方案)、技术标明标(第二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均为技术标明标该册内容;(2)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的要求,分别按技术标明标(第一册:设计方案)、技术标明标(第二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进行分册编制、分册装订,所有技术标明标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的规定,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
10、
问:此次一期设计是否考虑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人民医院的联系,未来医疗规划是否考虑共享医疗资源?一期建成后乐平医院如何定位?
答:(
1)本项目不涉及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人民医院的联系;(2)本项目不涉及共享医疗资源;(3)本项目不涉及建成后乐平医院定位问题。
11、
问:是否可以提供三水区上位规划?项目周边是否有规划的地铁线?
答:(
1)不提供三水区上位规划;(2)暂未有相关规划信息。
12、
问:设计任务书中与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中的规划指标不一致,包括限高,建筑密度等有较大差距,以哪个文件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13、
问:招标文件第
21页3.8.3提到,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的内容须分别填写,其余要求填写投标人全称的位置,均填写为“(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招标文件第143【注:联合体投标人全称格式(下同): 牵头人单位全称 与 成员单位全称 联合体】,联合体格式以哪个为准?
答:均可。
14、
问:除了联合体协议及格式中要求需联合体成员盖章签字,其他涉及成员的资料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8.3款执行。
15、
问:高等院校设计单位,部分人员为高等院校事业编制,工作岗位及相关注册都在设计单位,社保由高等院校缴纳。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该类人员不属于挂证行为。可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及高等院校缴纳的社保证明,请问该类人员是否为投标有效人员?
答:属于
大专
院校
所
属勘察设计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
教师或科研人员
,其社保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由所在院校出具盖章的人事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该院校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6、
问:招标文件第
160页定标相关资料中设计方案是否仅需提供多媒体演示文件即可?很多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均有提供,业绩是否可以理解为不止8个,所涉及资料在这部分再次提供?
答: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已在技术标明标中提供的,在
“定标相关资料”中可不再重复提供。其他资料由投标人根据定标因素自行填报。
17、
问:遇到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资料,如
“附表六 工程设计项目承诺书”,【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须盖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填写是写联合体名称还是牵头人单位?
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18、
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外省市企业在佛山市诚信分相对较难提升,为保证投标的公平公正性,能否取消这一条?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9、
问:类似项目,是否理解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审图合格证有一项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如项目没有全部完成审图,面积是否可以以合同面积为准?
答:(
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任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均可;(2)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
问: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审图合格证,如果项目只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报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
问: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项目为委托设计,是否可以提供设计委托书代替中标通知书?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2、
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或获奖项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上没有项目负责人名称,是否能提供合同备案证、业主证明或出图的图纸来证明项目人身份?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3、
问:招标文件第
30页10.11提到,需提交多媒体演示文件,这个是否为单独包封,随其他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提供1份即可?
答:提供
1份,单独包封。
24、
问: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参与开标会,需具有交易员资格,能否联合体成员作为交易员参与项目开标?
答:不可以。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交易员负责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如有)、设计方案介绍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以及参加开标会。
25、
问:招标文件第
22页3.8.4提到,副本可为正本盖章扫描件,副本是否可以黑白打印?文本正反面或者单面打印是否有要求?技术标明标第一册是否封面加盖公章即可?
答:(
1)副本可以黑白打印;(2)文本双面或者单面打印均可;(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3款的规定执行。
26、
问:西侧现状有高压线,后期是否会拆除,或者下地?
答:高压线考虑后期迁移、拆除或埋地。
27、
问:规划条件中第四大点交通设计要求第
2小点:“交通主要出入口方位:可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是否由设计单位自行决定道路开口方位及位置,规划条件不作约束?
答:设置要求详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8、
问:已提供的用地红线是否需预留发展用地,还是说全部作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项目建设之用。
答:不需要预留发展用地
。
29、
问:能否提供用地的航拍图,或者组织现场答疑;
答:不提供用地的航拍图,不组织现场答疑。
30、
问:任务书中未提供宿舍和中医特色诊疗面积,这两部分功能是否还需要。
答:(
1)
考虑
宿舍,详见与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2)中医特色诊疗不考虑
。
31、
问:能否提供周边区域的上位规划,提供周边道路的公交站点情况。
答:不提供。
32、
问:本项目的医疗功能是否需要与用地东侧的乐平镇人民医院共享。
答:本项目不涉及与乐平镇人民医院共享医疗功能。
33、
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定分离办法”中“造价专业负责人”一职,可否由退休返聘人员担任?返聘人员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4、
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入职不满
6个月,不能提供“2023年4月至 2023年9月”社保,可否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5、
问:由全国医院建设大会颁发的十佳医院建筑设计方案奖是否属于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6、
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若项目为甲方委托项目,无中标通知书,可否由甲方提供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7、
问: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中,中国图学学会举办的
“龙图杯”全国BIM(建筑信息模型)大赛奖项是否属于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8、
问: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中,公司设计的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否属于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9、
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年10月30日,获奖证书时间落款为2020年10月,是否满足近三年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0、
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入职不满
6个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为上一家公司,是否可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1、
问:能否提供周边地块的上位规划图纸?
答:不提供。
42、
问:关于医院的出入口设置是否有限制?是否存在出入口禁设的情况?
答:(
1)设置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2)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3、
问:任务书中规划条件为,建筑密度
≤22%,限高39.8m,而规划条件中建筑密度≤40%,限高80m,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44、
问: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和场地东侧的乐平镇人民医院在功能上是否有联系?
答:本项目不涉及与乐平镇人民医院在功能上的联系。
45、
问:关于开标形式是否有规定,是否需要述标?
答:(
1)开标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述标。
46、
问:西侧高压走廊是否有迁移的可能性?
答:高压走廊考虑后期迁移、拆除或埋地。
47、
问:建设项目与东侧乐平镇人民医院定位有何关系?将来是否有共同使用或连接的可能?
答:(
1)本项目不涉及乐平镇人民医院定位问题;(2)本项目不涉及共同使用或连接内容。
48、
问:关于项目条件规划指标,自然资源局规划文件跟设计任务书不同,请问以哪一版为准?
基地限高是否为
80m?
答:(
1)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2)高度设置要求详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
49、
问:烦请提供《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
E区9号》地块高程 (相当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多少)。规划意见书中用地概况中第七条提到“地上100 米,地下2-15 米(基础除外),按 1985国家高程基准 16 米为起算基点。”请问这句话如何解读?
答:本项目地形高程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高程由投标人自行换算。
50、
问:烦请提供《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推进三水区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三建水发
[2022] 33 号)文件。
答:提供,该文件与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51、
问:项目名称是一期,任务书所含内容是否全为一期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有远期规划考虑?
答:(
1)任务书所含内容全为一期建设内容;(2)暂不考虑远期规划。
52、
问:关于建筑面积问题:
(
1)标书P89,表10-2-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规划面积测算》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共计112896㎡(按照床位数配比的面积);P91,表10-4-1《面积分配参考表》急诊、门诊(含感染科)、病房、医技,共计122396㎡(需求的面积)。相差约1万平方米,是否按照实际需求面积进行设计。 (2)其他如保障系统、业务用房、院内生活等为上述功能服务的房间,面积是否相应扩大(最终总面积增加约1.2万㎡)? (3)中医特色诊疗用房、宿舍功能目前没有计入总面积,请问这两项有没有具体面积要求?
答:(
1)“设计任务书(11月版)”
表
10-2-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规划面积测算》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共计112896㎡,另加感染
病房
1
800
㎡、预防保健
3
50
㎡、大型设备单列
7
280
㎡,合计
1
22326
㎡,与面积分配
1
22396
㎡基本相符,无增加面积需要
;(
2
)
面积无需相应扩大;(
3)
考虑
宿舍,详见与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最新“设计任务书(11月版)”,中医特色诊疗不考虑。
53、
问:附件
2规划条件指标与附件1任务书中指标不一致,是否以附件2规划条件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54、
问:技术标明标(第一册:方案设计)在招标文件
P181页给定目录,请问是否可以增加目录内容,修改给定的目录顺序。若不能增加目录,那增加的内容是只能放在第21项“其他”里面吗
答:技术标明标(第一册:方案设计)目录中每点的设计内容可用一张或多张图纸表达,但须按给定的目录顺序进行编排,增加的内容可放在第
21项“其他”中。
55、
问:招标文件
p31页要求“图纸需要编写图号及详细目录”,此图纸是只包括总图平立剖技术图纸,还是也包括透视图鸟瞰图等效果图和相关功能流线分析图?
答:所有图纸均需编写图号及详细目录。
56、
问:招标文件
p30页要求“定标阶段提供5-8分钟多媒体演示文件”,请问此次12月11日的交标,需要递交多媒体文件吗?
答:需要。
57、
问:关于本项目建设规划指标的各项数据,附件
1设计任务书与附件2规划条件均不一致,需要明确本次设计招标的规划限制条件。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58、
问:本项目道路开口条件是否有限制。请明确
答:设置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9、
问:红线内现状的乐平客运站与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本次设计当中是否完全当作拆除处理,请明确。
答:是。
60、
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内容:
(一) 1.2.4承包人须无偿承担因应各阶段优化设计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调整和修改的工作责任。在设计工作过程和成果审查审批过程中,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密切配合,充分尊重发包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设计成果进行及时调整补充,直至达到三方认可的最佳效果。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并须满足佛山市相关规划等主管部门以及审图机构的相关审批要求。 建议增加:如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重大修改,双方另行协商费用。(二) 3.2.3施工图设计阶段:(2)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或使用人不限次数的合理修改,且每次修改意见提出后,应在7天内提供修改成果。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建议增加:如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重大修改,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1、
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二、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2.2设计费: (一) 2.2.1基本设计收费支付方式:(1)完成合同签订,提交履约保证金及请款申请后15天内,按基本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首笔费用。 (2)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编制)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备案,取得概算批复文件,签订补充协议书确定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且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30%。(3)完成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60%。(4)竣工验收合格,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 85%。 (5)取得施工总承包标段结算审核结论书后,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结算价的100%。 建议修改为:(1)完成合同签订,提交履约保证金及请款申请后15天内,按基本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首笔费用。 (2)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且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20%。 (3)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编制)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备案,取得概算批复文件,签订补充协议书确定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且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40%。 (3)完成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80%。(4)竣工验收合格,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合同价的 90%。(5)取得施工总承包标段结算审核结论书后,提交请款申请后15天内,支付到基本设计收费结算价的100%。(二) 2.2.2其他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建议修改为:在交通影响专项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专项中分别增加一条首笔费用:在收到甲方启动工作指令后,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首笔费用。(三) 2.2. 3本项目须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①若未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则扣罚?100万元; ②在设计结算请款中暂时扣除100万元,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评审年度内未获得,则视为未达到要求,发包人不予支付。 建议修改为:责罚过重,建议修改为扣罚¥10万元。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2、
问:招标文件第
180-181页包含技术标目录,设计文本是否需按此内容进行制作和排序?
答:详见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一条“答疑内容”第54点回复。
63、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
20页,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到保证金子账号,请问账号的开户人名称和具体开户行如何获取?
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在进行投标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子帐号,具体开户人名称和开户行等投标保证金信息可在
“保证金缴纳信息”处查看。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
64、
问:挂网文件中已提供可研批复,能否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文件?
答:不提供。
65、
问:招标文件中的地上地下面积与设计任务书
P91中的面积测算不一致,用地面积也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
地下建筑面积
8469
0平
方米
为准,详见与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
。
66、
问:红线内是否有保留建筑或苗木,其中乐平汽车客运站和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是否全部拆除?
答:(
1)没有保留的建筑或苗木;(2)乐平汽车客运站和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全部拆除。
67、
问:绕城高速的高架高度?
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8、
问:是否可以提供地形图?(含标高)
答:已提供,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
69、
问:能否提供周边建筑如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三水区科创实验学校的有关规划入口和建筑高度的
cad地形图,以便进行城市关系的设计
答:不提供。
70、
问: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范围为
1——2.5,任务书中要求为2.27,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71、
问:规划条件中的建筑密度为
40%,任务书中建筑密度要求为22%,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72、
问: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高度控制为
≤80M,任务书中建筑限高为39.8M,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73、
问:场地东侧的乐平镇医院与本医院是否有行政隶属关系?能否资源共享?
答:(
1)乐平镇医院与本医院没有行政隶属关系;(2)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共享。
74、
问:设计任务书中的布局示意为诊疗中心模式,请问能否根据方案自行调整?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75、
问:文本目录是否需严格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细则罗列?
答:详见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一条“答疑内容”第54点回复。
76、
问:
A3文本版面是否有横竖版的要求?
答:没有。
77、
问:技术标的一二册是否统一装订?若分开装订则不满足正副本共七份的要求
答:(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的要求,分别按技术标明标(第一册:设计方案)、技术标明标(第二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进行分册编制、分册装订;(2)技术标明标第一册、第二册分别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各七份。
78、
问:能否提供该项目的控规文件?
答:不提供。
79、
问:设计任务书
P12, 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设置地下停车位2366个车位65320㎡。平均每车位约27.6㎡,请问这停车面积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和实际设计不符,是否按机械停车设计?
答:由投标人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行考虑。
80、
问:设计任务书
P14,四、项目市政条件。请提供项目地块周边市政条件,给排水、电、燃气、通讯等市政现状图纸,便于深化总图方案设计。
答:不提供。
81、
问:设计任务书
P14.五、项目规划条件指标,与“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不符,尤其是建筑密度≤22%,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82、
问:设计任务书
P49,按任务书对发热门诊的描述,发热门诊与肠道、肝炎等感染门诊共设在一起,按照目前发热门诊设置规范都提及发热门诊需独立设置,且对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文件比较,任务书并未提及发热门诊独立设置,且与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内容缺失较多和不符,请问是否按任务书提及设计发热门诊?
答:由投标人按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进行设置
。
83、
问:设计任务书
P69,高压氧治疗科,并未提及舱位的大小、数量、是否设置氧吧等具体情况,请明确设计任务?
答:由投标人根据与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并结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自行考虑
。
84、
问:设计任务书
P70,“第七章 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方案设计文本是否提供说明即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定分离办法”技术标明标设计方案评分项第6点“针对本项目的医疗措施对智能化进行设计与研究”提供投标方案
。
85、
问:设计任务书
P83-84,任务书中提及1中心实验室、2专科实验室、3研究型病房并未分配具体面积,请明确设计任务。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
86、
问:设计任务书
P91,医疗功能面积分配,“提供建筑设计单位落实具体医疗功能”,设计单位是否严格遵循此表设计?
答:原则上参照
“
表
10-4-1 面积分配参考
”,具体可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微调。详见与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
。
87、
问:招标文件第
37页3.6.2 “近年财务状况”(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近年财务状况”相关格式文件,招标公告中也没有相关年份要求,请问是否需要提供?
答:本项目对企业财务状况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88、
问:招标文件第
56-57页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中,“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需持有企业类别为“工程勘察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企业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档案;如“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评级为不同级别时,按照考评级别较低的企业类别确定考评等级进行评分。”请问诚信等级与诚信档案是否为同一内容?投标人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答:(
1)诚信等级为诚信档案的其中一项内容;(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9、
问:招标文件第
58页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项”,请问奖项为“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设计”或“建筑设计奖公共建筑”类奖项是否符合“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0、
问:招标文件第
58页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中,若三者之一(如中标通知书)体现为项目负责人,另外两个证明材料(如合同及审查合格证)中无体现,请问是否可以?
答:可以。
91、
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及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是否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附表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中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答:是。
92、
问:若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及企业类似项目获奖不是相同的项目,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是否仍需完整填写
“附表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内容?
答:需要。
93、
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内容,是否在
“附表二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答:是。
94、
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情况是否需要在
“附表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中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
95、
问:招标文件第
12页招标公告7.2“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请问交易员资格如何办理?
答: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
96、
问:招标文件第
30页10.11“1.本项目定标阶段设置设计方案作为定标因素之一,需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及设计方案介绍多媒体演示文件。设计方案介绍多媒体演示文件长度为5分钟至8分钟,且配备中文配音,格式为 AVI或MP4或FLV等文件格式。多媒体演示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单独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没有提供设计方案和多媒体演示文件的,该项定标因素不得分。”请问开标当日是否需要人员进行现场述标?若需要,请问述标人员是否需要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需要有交易员资格?
答:开标当日不需要人员进行现场述标。
97、
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98、
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项目获奖与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99、
问:技术标明标是否需要每页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是否联合体双方均需盖公章?
答:(
1)技术标明标不需要每页盖章;(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3款以及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的规定执行。
100、
问:招标文件第
23页4.1.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中,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中是否需要填写“联合体投标人全称格式: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
答:需要。
101、
问:招标文件第
23页4.1.1封套是否仅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
答:是。
102、
问:投标文件需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签字还是仅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答: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8.3款的规定执行。
103、
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中包含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是否可以作为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与其他单位组成总数不超过4家的联合体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9,同时具备①和③项资质要求?
答:不可以。
104、
问: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方位大中型企业,是否可以获得
5%全额价格分的加分?
答:不可以。
105、
问:招标文件
P58,“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若投标人提供EPC总承包设计业绩,其中设计仅有施工图阶段是否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6、
问:招标文件
P58,“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要求仅为“须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5.5 亿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3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但本项目为总建筑面积约24.2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1.89亿元大型医疗卫生类工程设计项目,其设计招标要求应更具专业性,其中“公共建筑”在招标文件P61指出为“上述评分标准中的“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范围过于广泛,是否调整类似要求为“须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5.5 亿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3 万平方米的医疗卫生类工程设计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7、
问:招标文件
P59,“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情况”中,其获奖内容是否一定明确为“建筑设计”获奖?景观、给排水、智能化、暖通空调、室内装饰、BIM等专项设计奖项是否认可?所设计项目获得施工类质量奖或鲁班奖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8、
问:招标文件
P59,“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情况”中,景观、给排水、智能化、暖通空调、室内装饰、BIM等专项设计奖项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9、
问:招标文件
P59,“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情况”中,所设计项目获得施工类质量奖或鲁班奖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0、
问:招标文件中已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可否补充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不提供。
111、
问:是否可以提供项目场地周边的城市设计相关资料,及该地块周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文件。
答:不提供。
112、
问:能否提供周边规划的中学、小学的位置,与本项目的距离?
答:不提供。
113、
问:请问项目场地西侧、南侧、北侧的道路是否有车行、人行的口部设置的要求及限制?项目用地可否在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出开设出入口?
答:设置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14、
问:根据《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如图一)所示,场地西侧及东侧规划高压走廊。
请问场地内的建筑是否有对高压走廊的退距要求?
(图一)
答:高压走廊考虑后期迁移、拆除或埋地。
115、
问:项目与现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乐平医院相邻,请问方案设计是否需要考虑与乐平医院有功能上的联系?
答:本项目不涉及与乐平医院有功能上的联系。
116、
问:请问场地未来是否有规划城市的轨道交通?
答:暂未有相关规划信息。
117、
问:现项目红线内存在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乐平汽车客运站等建筑。
请问是否按拆除建筑考虑方案设计?
答:是。
118、
问:根据附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如图二)中,及附件《设计任务书》中
14页(如图三)。两份相关设计依据文件中提及的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其中对规划条件的描述,存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请问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以哪一版要求作为设计依据? (图二) (图三)
答: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条件的指标为准。
119、
问:根据附件《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乐平镇)规划调整》(如图四)中,提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
80000平方米,根据附件《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如图五)第2页中,提及项目地下室面积为84690平方米。 请问地下室设计面积依据哪个数据为准? (图四) (图五)
答:以
地下建筑面积
84690
平方米为准,详见与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
。
120、
问:根据附件《设计任务书》中
90页(如图六)地下停车数2366辆,停车面积仅为65320平方,平均每辆停车仅27.6平方。 请问是否考虑部分停车采用智能化停车系统? (图六)
答:由投标人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行考虑。
121、
问:研究型病房是否在住院部设置?采用独立病区还是分散入各临床病区设置模式?
答:(
1)
研究型病房设置在住院部
;(
2
)
考虑分散入各临床病区设置模式
。
122、
问:业务管理功能可否与科研教学功能结合设置?
答:不考虑
。
123、
问:是否设施生物样本库、动物实验室等特殊科研实验用房?
答:不考虑
。
124、
问:招标文件第
88页, 2.2.3本项目须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①若未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则扣罚?100万元; ②在设计结算请款中暂时扣除100万元,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评审年度内未获得,则视为未达到要求,发包人不予支付。 本条约定,罚款金额过大,建议调整为10万,较为合理。 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一般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内参加市级评奖,市级评奖通过后,才能参与省级评奖,省级评奖通过后,才能参与国家级评奖。故对于招标文件内评奖时间的要求,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二条“澄清修改内容”第1点执行。
125、
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请问,提供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6、
问:本项目为大型医院项目,但评标办法内关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奖,是否要求提供医院类型项目业绩、医院类型项目获奖,更能证明投标人的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及实力?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7、
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可以是同一项目?
答:可以。
128、
问: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与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获奖情况,是否可以是同一项目获奖证书?
答:可以。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
8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②在设计结算请款中暂时扣除 100 万元,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评审年度内未获得,则视为未达到要求,发包人不予支付。
|
②在设计结算请款中暂时扣除 100 万元,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评审年度内未获得,则视为未达到要求,发包人不予支付。
其中两个评审年度按《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四条执行。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
151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4.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
4.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招标文件第139页第五章“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中已列明招标文件附件内容,其中“1、设计任务书”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的“设计任务书(11月版)”为准,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4、《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推进三水区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三建水发[2022] 33 号)与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5、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介绍多媒体演示文件不能违背技术标明标(第一册:设计方案)的设计依据及理念,若多媒体视频与设计方案文本中设计内容不一致的,以设计方案文本内容为准。
三、其他说明
(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不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
2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温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0757-82305517 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年11月10日
使用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