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毛竹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原废弃745矿低坪生活区
- 规模: 长江镇低坪工区建设项目(300亩)和停车位533个;照明398盏;道路工程:总长3.4千米4.5万㎡;给排水工程:给水网4.3千米,污水网2.9千米,雨水网2.8千米
- 范围: 2.2.1招标范围: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
- 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原废弃745矿低坪生活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毛竹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毛竹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毛竹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 仁化县长江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 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仁发改投审〔 2022〕46号
1.5 项目代码: 2110-440000-04-01-934868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由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上级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100%
1.7 招标人: 仁化县长江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原废弃 745矿低坪生活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长江镇低坪工区建设项目 (300亩)和停车位533个;照明398盏;道路工程:总长3.4千米4.5万㎡;给排水工程:给水网4.3千米,污水网2.9千米,雨水网2.8千米。
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根据园区总体规划 、 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业主要求实施, 并 尽量减少填挖方量。
2.1.3 本次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招标 总投资约 2980万元, 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建安工程费用 2600 万元,场地综合整治及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费约 110.14 万元 。
2.1.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大写): 壹佰壹拾万零壹仟肆佰元整 ( ¥ 1101400.00 元 )。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2.1.1. 勘察部分: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对应达到满足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等;
2.2.1.2. 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①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深化、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建筑设计、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涉及设计文件须提交的所有专项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的其他要求及后续的设计服务工作。
2.2.1.3. 后续需配合报批报审、施工配合等服务。
2.2.2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
2.3.1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 30 个日历天,自设计条件具备开始正式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 施工图审查 并完成改图,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 1)方案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 2)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自方案确定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报告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 3)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下发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
( 4)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详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后 11 个 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 5)施工图修编: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初步审查意见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
3.投标人资格 及条件 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设计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市政行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2.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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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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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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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化县长江镇人民政府 |
为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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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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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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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3.5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 【服务指引】 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 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 .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 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http://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3 投标保证
4 .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 .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
5 .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 见本公告第 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后 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4 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 投标文件的 提交
6.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2 提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6.4 递交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5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 5)未在指定的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如有)。
6.8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二份清单)。
6.9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6.10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备注:递交相应资料地址与开标地址一致。
7 .开标
7.1. 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陆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 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1.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 .联系方式
9 .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 仁化县长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仁化县长江镇
联系人(部门):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1-622505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 29号武江科创园青创中心二楼创业沙龙D203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0751-8272338
9 .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2楼)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6354032
9 .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 228号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1-6354573 1 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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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 年 5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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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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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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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 年 5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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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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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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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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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1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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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5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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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地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1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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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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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仁化县长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