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_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_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1117-000011-6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 补充 公告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校园“无障碍”改造及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2025-5240),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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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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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附件 |
修改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文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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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
1. 二楼实训实清单 2.三楼药膳房清单 |
删除 详见附件 |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日期:2025年12月2日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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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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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
技术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0.75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中 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的,得0.25分 。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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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0.75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中 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的,得0.25分 。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安全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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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2 |
1)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取得工程造价 类或 概预算类 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0.75分; 取得工程造价 类或 概预算类 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 ; 取得工程造价 类或 概预算类 专业 中 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得0.25分 。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造价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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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2 |
1)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得1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0.75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 取得 建筑相关专业 中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 得0.25分 。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质量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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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团队答辩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同时参加,每个投标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阐述要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方案要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 (2)评委针对项目情况及其陈述内容、施工组织方案提出问题,由讲解人员进行解答。 优:【6,4)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清晰,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有保障,对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 良:【4,2)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较清晰,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基本有保障,施工组织方案对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基本准确。 中:【2,0)对施工组织方案认识一般;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保障差;施工组织方案对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的保证可行性较差;或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不清晰、答非所问。 注:1)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预计答辩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开标当天通知为准。2)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初步评审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没有参加现场答辩的,得0分。4)答辩顺序:按《开标记录表》中显示的先后顺序代表相应投标人的现场答辩的顺序号。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再参与答辩。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逾期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区域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则答辩顺序由后面的序号依次替补而顺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5)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项目管理团队答辩评分汇总分为:社会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与业主评委(如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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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
企业业绩 |
3.6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 1)完成20项(不含20项)以上的,得 3.6 分; 2)完成16-20项的,得 1.8 分; 3)完成11-15项的,得0.8分; 4)完成6-10项的,得0.4分; 5)完成1-5项的,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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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获得过 “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的 : ( 1 ) 获得 国家级 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为0. 4 分,最高得 0.8 分; ( 2 ) 获得省、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奖,每项得0.1分,最高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 0.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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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 ( 或以上 ) 房建类 工法证书 (奖项证书) ,每项得0. 2 分 , 本项 合计 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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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0.6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企业类称号的,得 0.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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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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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项目管理机构:
1.1、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5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1.2、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职称证书为正高级或教授级的,其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其取得相应职称专业的副高级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通过时间开始计算)。
1.3、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1.4、人员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5 ) 人员业绩的名称和岗位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 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 、 工程研发能力 :
3.1技术创新QC成果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①国家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国家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②省或市级技术创新QC成果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颁发的技术创新QC成果奖。
③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技术创新QC成果,其他非房建类成果(如:路桥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工程等)不参与计分。
④技术创新QC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上的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等须体现房建工程相关的内容,如课题名称或成果名称等不能体现有房建工程相关的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 其为 房建工程 项目 技术创新QC成果 。
⑤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该获奖不得分。
(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
(2)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2须提供 省 级(或以上)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获奖证书和对应工法的科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鉴定证书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4 、第三方评价: 科技创新企业类称号须提供网上查询荣誉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荣誉证书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荣誉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证书必须由省级或以上的人民政府或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还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颁发,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分公司或区域公司。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