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3-09-25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
  • 规模: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项目估算总投资650万元
  • 范围: 项目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营房一栋约1000平方米,包旧营房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203-440233-04-01-884854

投资项目名称

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沙井路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县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项目估算总投资650万元。

招标内容

项目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营房一栋约1000平方米,包旧营房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

工期(交货期)

154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5602572.15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工可编制单位

3 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4 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5 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7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新丰县公安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

9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10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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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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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5日19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系地址

新丰丰城街道办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西侧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51-2261189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邹工、王工

联系电话

0751-8616600、8616608

招标监督机构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1-692102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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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武警新丰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