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计划平整的园区邻里中心所在规划商服地块位于永康路与永大东路平交路口西北侧,面积约79亩;另外对邻里中心地块周边永大东路两侧三块工业地块进行平整,面积分别约为132.5亩、190亩、146.5亩;合计平整场地约548亩。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具体内容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主要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计划平整的园区邻里中心所在规划商服地块位于永康路与永大东路平交路口西北侧,面积约79亩;另外对邻里中心地块周边永大东路两侧三块工业地块进行平整,面积分别约为132.5亩、190亩、146.5亩;合计平整场地约548亩。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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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607-04-01-546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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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大投审〔2024〕17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以 三政数核〔2024〕53 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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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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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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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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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99-440607-2024-000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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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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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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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计划平整的园区邻里中心所在规划商服地块位于永康路与永大东路平交路口西北侧,面积约79亩;另外对邻里中心地块周边永大东路两侧三块工业地块进行平整,面积分别约为132.5亩、190亩、146.5亩;合计平整场地约548亩。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书。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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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主要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邻里中心所在商服地块及周边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施工, 计划平整的园区邻里中心所在规划商服地块位于永康路与永大东路平交路口西北侧,面积约79亩;另外对邻里中心地块周边永大东路两侧三块工业地块进行平整,面积分别约为132.5亩、190亩、146.5亩;合计平整场地约548亩。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土石方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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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完工报告载明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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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9503293.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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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30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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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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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4.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0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4.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4.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4.8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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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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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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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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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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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 年 11 月 25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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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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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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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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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三水产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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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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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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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140209293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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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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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100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5座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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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783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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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gdylgcg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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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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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093574.html) 。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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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