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区提质工程—10kV型材线#7+1塔-#13塔等8回线路迁改工程
- 项目名称: 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区提质工程10kV型材线71塔13塔等8回线路迁改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拆除10kV架空线约26427米,拆除10kV铁塔17基,拆除10kV电缆约1583米,拆除配电房1座,拆除电缆分接箱2台,拆除台架变3座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拆除10kV架空线约26427米,拆除10kV铁塔17基,拆除10kV电缆约1583米,拆除配电房1座,拆除电缆分接箱2台,拆除台架变3座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区提质工程—10kV型材线#7+1塔-#13塔等8回线路迁改工程
标段(包)名称: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区提质工程—10kV型材线#7+1塔-#13塔等8回线路迁改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区提质工程
—10kV型材线#7+1塔-#13塔等8回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江镇大坝现代轻工家居产业园区提质工程
—10kV型材线#7+1塔-#13塔等8回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顺德供电局
以
顺供电函
[2022]150号
批准
(备案)
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施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龙
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拆除
10kV架空线约26427米,拆除10kV铁塔17基,拆除10kV电缆约1583米,拆除配电房1座,拆除电缆分接箱2台,拆除台架变3座等。新建电力线路将按照市政规划道路布建,新建10kV高压电缆约11939米,新建低压电缆约634米,新建低压架空线约1544米。10kV户外电缆分支箱9台,10kV铁塔终端塔1基,电缆通道约2825米,电缆工作井74座等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031551.18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主要包括拆除
10kV架空线约26427米,拆除10kV铁塔17基,拆除10kV电缆约1583米,拆除配电房1座,拆除电缆分接箱2台,拆除台架变3座等。新建电力线路将按照市政规划道路布建,新建10kV高压电缆约11939米,新建低压电缆约634米,新建低压架空线约1544米。10kV户外电缆分支箱9台,10kV铁塔终端塔1基,电缆通道约2825米,电缆工作井74座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控制价:
24031551.18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2.8
安全
文明
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或以上)
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
建办市函〔
2022〕361号
)的文件规定执行。
(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
4.2.2投标人须
通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备案,具体
企业名录
以
广电办建
[2022]18号
附件
“20KV及以下基建电网施工承包商评价结果”为准(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施工)
)
。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
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施工)
)
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
(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
建造师须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要求提供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
2
年
8
月至
202
3
年
1
月)为拟派项目
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
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
2
年
8
月至
202
3
年
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8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8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8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8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
8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
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2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
23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
23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
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
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邮
编:
528318
|
|
联
系
人:
程工
|
|
电
话:
0757-23888732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八楼
805室
|
|
邮
编:
528300
|
|
联
系
人:
杨先生
|
|
电
话:
0757-226604
24
|
|
传
真:
0757-83133283
|
|
电子邮件:
642973611
@qq.com
|
202
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