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创智湾花园监理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创新灯塔社区信息南路东侧
- 规模: 创智湾花园,规划总用地面积3271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5万㎡(计容面积约6.54万㎡),主要内容包括7栋住宅楼,1栋公寓,1个商业社区(建筑面积约1.1万㎡),1间幼儿园,2层地下室、地块内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配套用房和商业用房、设备用房设施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创新灯塔社区信息南路东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招标内容:为创智湾花园提供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装修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试运行期阶段(如有)、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配合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含周边项目协调)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协助报建报批以及提供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创智湾花园
标段(包)名称:创智湾花园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创智湾花园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203-440605-04-01-50229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创新灯塔社区信息南路东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创智湾花园,规划总用地面积3271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5万㎡(计容面积约6.54万㎡),主要内容包括7栋住宅楼,1栋公寓,1个商业社区(建筑面积约1.1万㎡),1间幼儿园,2层地下室、地块内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配套用房和商业用房、设备用房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1090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56000.00万元。
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的施工期(施工期暂定
36个月,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47.60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本标段
招标内容
如下
:
招标内容:为创智湾花园提供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
、装修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试运行期阶段(如有)、缺陷责任期阶段
的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配合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含周边项目协调)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协助
报建报批以及提供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
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
监理
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或以上
)
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5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室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8号公交大厦6楼
)
。
7.
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
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邮
编:
528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57-8668935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兴华路
25号佛山国家高新区(拓思)企业孵化中心4栋302、303房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肖
女士
电
话:
13927712347
电子邮件:
6162098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