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县大柘镇
- 规模: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1座,新建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1座(包括可回收物分拣暂存、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等功能设施);升级改造7座(城区5座,乡镇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县城污水管网设施等项目 ; 准) 2.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卷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范围: 2.1工程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县大柘镇、泗水镇 2.3工程规模: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1座,新建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1座(包括可回收物分拣暂存、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等功能设施);升级改造7座(城区5座,乡镇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县城污水管网设施等项目 ;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等其他相关服务;3、造价咨询,内容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含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化招标工程量清单),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及招标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审〔 2023 〕 30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 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2.2 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县大柘镇、泗水镇
2.3 工程规模: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 1 座 , 新建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 1 座 ( 包括可回收物分拣暂存、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等功能设施 ) ;升级改造 7 座 ( 城区 5 座 , 乡镇 2 座 ) 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县城污水管网设施等项目。(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卷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5 招标范围: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 2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等其他相关服务; 3 、造价咨询,内容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含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化招标工程量清单),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及招标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周期:
勘察: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②施工图设计: 15 个日历天。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造价咨询: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经双方确认结束。
2.7 其他要求:
① 最高投标限价不超人民币 589.24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03.56 万元,设计费 403.77 万元,造价咨询费 81.91 万元(按实际结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核定为准)。
② 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费总投资,编制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用。
③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环境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 〕 361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 846 号)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③造价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 〕 365 号)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 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 ,联合体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3 日 18:00 时 。
5.2 √ 网上下 载 :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任选其一)
√ 投标 文 件应 在 招 标文 件规 定 的上 传 截 止时 间之 前 上传 到 网 上交 易系 统 , 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08:30 时在 梅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梅 州 市彬 芳 大道 32 号 综 合楼 , 市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
√ 投标 文 件应 在 招 标文 件规 定 的上 传 截 止时 间之 前 上传 到 网 上交 易系 统 , 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08:30 时在 梅 州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梅 州 市彬 芳 大道 32 号 综 合楼 , 市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中 162 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 0753-821389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剑英大道 1 号(研发楼 B 栋) 301 、 323 室
联 系 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595996
日期: 2023 年 5 月4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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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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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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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信用承诺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5 日 8:45-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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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5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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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15 日 18: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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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5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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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5 月 25 日 8:3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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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8:45 时至 09:30 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