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 项目名称: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 项目地址: 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县大柘镇
- 规模: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1座,新建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1座(包括可回收物分拣暂存、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等功能设施);升级改造7座(城区5座,乡镇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县城污水管网设施等项目 ; 准) 2.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卷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范围: 2.1工程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县大柘镇、泗水镇 2.3工程规模: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1座,新建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1座(包括可回收物分拣暂存、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等功能设施);升级改造7座(城区5座,乡镇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县城污水管网设施等项目 ;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等其他相关服务;3、造价咨询,内容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含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化招标工程量清单),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及招标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公示标题: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26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29 17: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5-26 17:00:00
公示内容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3 年 5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止),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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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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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南粤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员)、广东昇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员)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中凯华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力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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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设计、造价咨询周期 |
勘察: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②施工图设计: 15 个日历天。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造价咨询: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经双方确认结束。 |
勘察: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②施工图设计: 15 个日历天。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造价咨询: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经双方确认结束。 |
勘察: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②施工图设计: 15 个日历天。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造价咨询: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经双方确认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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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费投标下浮率( % ) |
0.80 |
0.3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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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 |
0.80 |
0.3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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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费投标下浮率( % ) |
0.80 |
0.3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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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94.25 |
65.24 |
6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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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徐贵辉 /AY144200854 |
管军武 /AY094400629 |
周平 /AY06420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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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苏昭忠 / 粤高职证字第 1200101056378 号 |
韩远忠 / 粤高职证字第 1500101099522 号 |
茹剑锋 /G330025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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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刘静 / 建 [ 造 ]11214400013254 |
王淋 / 建 [ 造 ]11174400010499 |
孙丽娜 / 建 [ 造 ]110431000097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213893
招投标监督部门: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州市平远县环城路 176 号
联系电话: 0753-8827451
招标人: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示日期: 2023 年 0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