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环保专项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 项目地址: 佛山
- 规模: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线路自珠三角枢纽机场站引出,经佛山高明,肇庆高要,云浮云城、云安、郁南、罗定,终至粤桂省界
- 范围: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含罗岑铁路CK4+258.76~CK10+511.64(对应深南高铁DK331+215.53~DK337+468.795)范围同步实施工程)范围的施工期环境监测、检查、监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挂网公示直至网上备案和通过第三方核查);环保静、动态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保设施静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静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环保设施动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动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环保专项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标段(包)名称: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环保专项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环保专项监理、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24-2520S2030151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 (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 2023 〕 51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 2023 〕 496 号)、国铁集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及同步实施等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22 〕 491 号) 批准建设,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肇公司”)被授权代为决策管理与深南项目公司有关的所有业务,目前暂由珠肇公司代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占 45% 、银行贷款占 55% ,招标人为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环保专项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招标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佛山、肇庆、云浮。
2.1.2 建设规模: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线路自珠三角枢纽机场站引出,经佛山高明,肇庆高要,云浮云城、云安、郁南、罗定,终至粤桂省界。线路全长 142.372 公里,设车站 3 座,分别为珠三角枢纽机场站(不含)、云浮站、罗定北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 283.36 亿元,建设总工期 4 年。
2.1.3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 350 公里 / 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 5.0 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 7000 米,困难地段 5500 米(引入珠三角枢纽机场采用 5200 米半径);最大坡度: 20 ‰;到发线有效长度: 650 米;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 招标范围: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含罗岑铁路 CK4+258.76 ~ CK10+511.64 (对应深南高铁 DK331+215.53 ~ DK337+468.795 )范围同步实施工程) 范围的施工期 环境监测、检查、监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挂网公示直至网上备案和通过第三方核查);环保静、动态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保设施静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静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环保设施动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动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
2.3 标段划分
2.3.1 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完成止 。
2.5 最高投标限价: 302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9 时 至 5 月 8 日 16 时 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登录网址为: https://www.gdgczb.com )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点击“确认投标”,待招标代理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完成了 4.1 操作的投标人, 登录国 e 平台(网址: www.ebidding.com ) 进行信息录入,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后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3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标段。
4.4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网址为: www.gdgczb.com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 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5.5 纸质投标保函、保险原件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中座 7 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 zbtb.gd.gov.cn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 www.gdgczb.com ) 等媒体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名称)
异议受理电话: 020- 618693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8 号城际广场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 www.gdgczb.com )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8 号城际广场
邮编: 510655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20-61869383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7 楼
邮编: 510080
联系人: 田辰媌、罗宇媚
电话: 020-37860727 、 37860723
电子邮箱: tcm@ebidding.com
监督部门: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 668 号城际广场 35 — 38 楼
邮编: 510655
电话: 020-61869333-8369
9 .附件
附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 2 :投标人声明
附件 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2025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 1-1 资格审查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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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要求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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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表 1-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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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财务要求 |
|
营业收入 |
在 2021 年 ~ 2023 年(近三年) 中平均营业 收入不应小于 1000 万元。 |
注: 1. 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表 1-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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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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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020 年 5 月 ~ 2025 年 5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5 年内)具有 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 的环境保护监理 ( 或监测 ) 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备文件或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以上述证明文件(除合同协议书外)为准。不要求一项业绩同时包括环境保护保护监理 ( 或监测 ) 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能覆盖上述两项工作即可。 |
表 1-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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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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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 2022 年 5 月 ~ 2025 年 5 月(近 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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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 2022 年 5 月 ~ 2025 年 5 月(近 3 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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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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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投标人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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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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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注: 1. 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 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但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信誉情况表中声明;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 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环保监理(或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的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信誉情况表声明为准。
4.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6.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信誉要求。
表 1-5 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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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 年及以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或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历, 具有 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 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或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业绩。 |
注:
1. 工作经历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2. 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应另行提供能体现人员姓名相关证明文件。
3.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社保证明可以为投标人及其分公司缴费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表 1-6 资格审查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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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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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要求 |
1. 现场应设置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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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数量要求 |
项目部设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3 人,其他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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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 年及以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或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历,具有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或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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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师 |
5 年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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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员 |
2 年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
|
注:
1. 工作经历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2. 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应另行提供能体现人员姓名相关证明文件。
3. 上述人员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社保证明可以为投标人及其分公司缴费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表 1-7 资格审查设施设备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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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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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
1. 投标人应配备与环境保护监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 2. 投标人应配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及办公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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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环境保护监理仪器、设备 |
噪声监测设备 |
||
|
精密积分声级计 |
台 |
7 |
||
|
声校准器 |
个 |
2 |
||
|
大气监测设备 |
||||
|
大气采样器 |
台 |
7 |
||
|
精密分析天平 |
台 |
1 |
||
|
水质监测设备 |
||||
|
便携式 COD 测定仪 |
台 |
2 |
||
|
红外测油仪 |
台 |
2 |
||
|
水样采集设备 |
套 |
4 |
||
|
测距仪 |
台 |
5 |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2 |
||
|
地质罗盘 |
个 |
2 |
||
|
采样设备 |
||||
|
竖式采样器 |
件 |
5 |
||
|
横式采样桶 |
件 |
5 |
||
|
水样桶 |
个 |
15 |
||
|
取土钻 |
件 |
5 |
||
|
土样盒 |
件 |
100 |
||
|
分析设备 |
||||
|
烘箱 |
台 |
1 |
||
|
烧杯 |
件 |
50 |
||
|
量杯 |
件 |
15 |
||
|
土壤筛 |
套 |
2 |
||
|
比重计 |
件 |
5 |
||
|
天平 |
台 |
5 |
||
|
干燥器 |
台 |
5 |
||
|
3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
附件 2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2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 .我方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 3 )( 4 )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 9 ) - ( 11 )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4 .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1. 投标人注册
( 1 )使用傲游、 QQ 或搜狗浏览器 输入网址 www.ebidding.com 进入国 e 平台 ,在首页点击“国 e 平台注册”,按指引完成用户注册。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
( 2 ) 国 e 平台联系人:叶小姐,电话 020-37860671 ,邮箱 yehailian@ebidding.com ;李先生,电话 020-37860665 ,邮箱 lilei@ebidding.com 。
2. 购买招标文件
( 1 )登录国 e 平台点击“递交资料管理”→“申请资料递交”→选取招标项目→“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 签字盖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点击“提交”。
( 2 )完成提交后,申请状态显示为“待确认”状态。招标代理人员确认后,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招标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生成订单。
( 3 )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等)完成订单支付,点击“文件管理”→“文件下载”,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 4 )电子发票一般在订单支付完成后 48 小时内开具。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下载电子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 020-378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