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修改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梅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修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梅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400075086929G-20251112-000001-0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1.7预算金额

原文为: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7615504.26]元(含预备费564111.43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修改为:

☑[人民币6827733.12元(含预备费505758.01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二、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3.1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       ]元。

☑暂定[7615504.26]元(含预备费564111.43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

☑[人民币6827733.12元(含预备费505758.01元)]。

暂定 [ ]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三、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文件 专用条款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原文为: ☑[150000.00]元。

修改为: ☑[130000.00]元。

五、招标文件 专用条款 15.4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564111.43]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 ☑按照[ 505758.01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21078.87]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27415.86]元报价,不得竞争。

七、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16.16合同价款支付

原文为: 预付款: [按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3 0% 支付(预付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人向区财政部门办理支付手续;预付款分四期扣回,进度款累计支付至 80% 前抵扣完预付款,预付款在抵扣前不计入已支付进度款总额),具体支付比例和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 ]。

修改为: 预付款: [按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2 0%支付(预付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人向区财政部门办理支付手续;预付款分四期扣回,进度款累计支付至80% 前抵扣完预付款,预付款在抵扣前不计入已支付进度款总额),具体支付比例和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 ]。

八、招标文件中《定标实施细则》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上述修改内容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已更新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 请各投标人 自行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修改后上传的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 ,对应修改部分内容以本公告和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珠海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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