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设计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3-04-25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设计
  • 规模: 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生态园大道寒溪河桥-石步码头
  • 范围: 本次碧道建设主要涉及休闲游憩建设,河道两岸岸线长度8.4km,新建生态园段碧道慢行系统共16.8km(其中漫步、跑步二合一步道8.4公里,骑行道8.4公里 ;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16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557001001

招标编号:SSCSHD12311427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片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7940000元

工程规模: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生态园大道寒溪河桥-石步码头。主要建设内容:本次碧道建设主要涉及休闲游憩建设,河道两岸岸线长度8.4km,新建生态园段碧道慢行系统共16.8km(其中漫步、跑步二合一步道8.4公里,骑行道8.4公里)。本工程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P=2%),工程防护对象的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生态园东引运河-寒溪河碧道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注:招标人将提供前期基础资料供中标人设计使用,若基础资料深度无法达到中标人设计所需,则需中标人自行解决深度不足问题,中标人不得以基础资料深度不足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2)负责设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用)、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报审、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并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任职(或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1、总设计工期50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具体为:(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2、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若立项或其他审核审批时间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室(7)

投标会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7)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杏瑶  0769-2289105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0769-22235950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9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建立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调整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分值计算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水务〔2018〕202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担保形式:(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69-22891052,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04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235950,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2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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