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3-02-14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东社区新城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000平方米,主要包含道路改造约22050平方米,雨污分流改造约9140平方米,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工程约3170平方米,以及三线整治、清拆整治、人行道整治、供配电设施改造、消防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无障碍改造、智慧设施改造、小区风貌整治、沿街招牌整治、室外停车场地及增设充电桩、公共空间改造、环境配套工程等小区内及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
  • 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对应达到满足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 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东社区新城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 项目 名称: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勘察、初步设计

1.2 项目业主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 2022〕279号

1.5 项目 代码 2212-440282-99-01-175579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市财政统筹 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 招标 代理机构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东社区新城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63000平方米,主要包含道路改造约22050平方米,雨污分流改造约9140平方米,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工程约3170平方米,以及三线整治、清拆整治、人行道整治、供配电设施改造、消防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无障碍改造、智慧设施改造、小区风貌整治、沿街招牌整治、室外停车场地及增设充电桩、公共空间改造、环境配套工程等小区内及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6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932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费23.40万元、初步设计费44.2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对应达到满足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初步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报批、施工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深化、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土建等涉及初步设计文件须提交的所有专项设计)。

②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对应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和配合报审工作,含: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编制和配合报审)。

③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改造工程、整治工程等其它需要建设的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深化等)。

3)后续需配合报批报审、施工配合等服务。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勘察、设计工期: 5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勘察、方案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方案设计。

2)详细勘察、初步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3)初步设计修编:出具初步设计(含概算)修编初审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2.3.2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符合国家及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标准等要求。初步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或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3.2.2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 ①、② 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 ① 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6)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7)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8)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 2. 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 3 相关人员要求

3. 3.1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3.2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 3. 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 4 禁止投标条款

3.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备注:以上资料均可以由投标单位提交《企业承诺书》形式予以自我澄清。

3.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

3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3. 5 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详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详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应在提问截止时间(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前 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 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 一旦 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 投标人未及时关注 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2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 (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解密环节由代理授权后,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规定时间(代理机构授权后30分钟内)内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程序。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相关资料(如有)。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2份清单)。

6.5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6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电子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 详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 2号

联系人(部门):叶工

电话: 0751-383672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 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联系人:文工、张工

联系电话: 0751-876703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 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9.4 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1-3823847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2 14 20 00

2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2023 3 8 09 3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 2 26 16 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 2 26 16 30 分至 2023 3 1 16 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3 7 09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3 7 09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3 7 09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 3 8 09 30

7

开标时间

2023 3 8 09 30

8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 1 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其他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 CA认证、企业入库等,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盖章):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2 14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勘察、设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