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 概况: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CLZ0123QY01ZC76 项目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3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1(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3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标的: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预算金额:2030000.000000
采购项目编号:CLZ0123QY01ZC76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3QY01ZC76
项目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3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3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2023年12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投标文件无格式的,可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函》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约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1)电子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2)纸质文件递交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梁女士,0763-3813002-2403)”,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CL3813002@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确认签章。 (4)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质疑 质疑联系人:梁女士。 (1)质疑联系人电话:0763-3813002-2403。 (2)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3813090。 (3)质疑联系人邮箱:qyzy@chinapsp.cn (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4)质疑联系人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5)质疑联系人邮编:511500。 6.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一号区管委会大楼425 电 话:0763-3483300 邮 编:511500 传 真: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号区高新区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0763-3665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 0763-3813002-2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
电 话: 0763-3813002-2403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