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项目编号:0724-2631Z1431020)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27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项目编号
  • 概况: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0724-2631Z1431020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1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15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服务采购标的:主要负责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除原萝岗区)和番禺区大学城)范围内使用城市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的用水户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0724-2631Z1431020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采购预算金额:3200150.00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Z1431020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1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 3,200,1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主要负责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除原萝岗区)和番禺区大学城)范围内使用城市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的用水户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通过协助制定年度污水处理费收支计划,对代征单位实行监督管理,梳理欠费台账、减免现场核查、欠费追缴、投诉纠纷处理等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减少欠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00,150.00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预留】,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①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声明其不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情形,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2026年03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28号

联系方式: 020-86687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 020-37860569/3786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章艳娇、刘志丰

电 话: 020-37860569/3786056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附件.docx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招标文件(202602270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