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评标报告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5-04-14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
  • 项目地址: 谢岗
  • 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60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9084.24平方米,拟建建筑包括9栋厂房,1栋食堂、停车楼,1栋门卫室以及室外工程,未设置地下室
  • 范围: 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柴油发电机及环保降噪工程、幕墙工程、光伏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景观工程、园建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养护期3个月)、景观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

标段(包)名称: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

评标结束时间:2025-04-14 17:26:09

公告内容

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银湖工业区

3)项目业主:东莞市银瓶湖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单位:东莞市银瓶湖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60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9084.24平方米,拟建建筑包括9栋厂房,1栋食堂、停车楼,1栋门卫室以及室外工程,未设置地下室。其中最大跨度约10.5米,建筑最大面积约24717.84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约53.25米,最大层高9层。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55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1月19日

注:因不可抗力事件或相关政策或资金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实施分期施工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具体分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按分期调整并通过补充协议约定。中标人不得以分期实施为由而向招标人申请追加赶工费用、窝工费等费用以及索赔相关费用,也不得以分期实施为由而单方面解除合同。若中标人以分期实施为由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合同条款执行。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92000000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柴油发电机及环保降噪工程、幕墙工程、光伏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景观工程、园建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养护期3个月)、景观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项目弃土、取土的消纳费和运距运费、商品水泥混凝土运距运费按合同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执行,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共9人组成),其中0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9人专家于20250407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为招标人专家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一、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专家二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各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三、开标记录

1、202504月07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60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57家,不符合要求的3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3、在线签到投标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58家投标解密成功,2家投标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并解密成功的投标57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为57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当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15家时,招标人在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的正整数作为本工程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本工程经现场抽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为12家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投标文件(不含技术部分)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040809:30 时至2025040815:0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2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银瓶湖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公证机构)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谢岗镇银湖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六、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2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4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5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6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8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9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1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2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技术标部分:

商务标部分:

价格标部分: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附表1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投标文件编制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其他内容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函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服务期限

(即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报价信封编制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评标办法附表2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25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或分值区间

备注

1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认识项目拟建工程及其建设环境了解现有的基础资料分析项目拟建工程建设的主要特点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2

施工组织方案

包括:项目总体管理思路主要管理人员的配置、职责与分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流水段(区)划分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措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措施资料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析及措施危险源分析措施重大安全隐患风险分析措施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及措施

3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包括:

施工工期目标工期目标关键线路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纠偏措施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关键工程质量管理

4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包括:

劳动力配置施工机械配置施工材料(周转材料)配置材料采购进场计划

3

3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施工技术管理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其进度计划

3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包括: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相应提出保证措施及解决方案等。

3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包括:

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

实施计划、专项方案及措施

保修期工作制度保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保修沟通措施、定期回访制度等。

3

10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不宜大于200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2 分。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25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

2分

施工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得2 分;

本项最高得2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

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

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12 分

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奖

项的:

1)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

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6 分。

2)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

奖项的,每个得3 分。

本项最高得12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

协会(或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

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

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

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

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

足,即可得分。⑥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

3

企业类似业绩

8 分

1)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今每完成1 项建筑面

≥10 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20000 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的,得4 分;

2)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今每完成1 项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10000 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的,

2 分。

本项最高得8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工

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一

个合同为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

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中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

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

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

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合同金额以承包

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

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

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

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

作为工程业绩。⑥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

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

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

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

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

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⑦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

同原件扫描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规模、

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

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3 分

项目负责人:1分)

具有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技术负责人:(1.5 分)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1.5 分。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格评分

Y= 50分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暗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技术部分详细性评审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商务部分详细行评审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价格部分详细行评审

总得分

名次

备注

1

投标单位1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14

通过

25

通过

49.47

88.47

2

投标单位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5

通过

49.5

99.5

1

3

投标单位3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8

通过

25

通过

49.35

92.35

4

投标单位4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4

通过

25

通过

48.25

87.25

5

投标单位5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5

通过

48.45

98.45

6

投标单位6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5

通过

46.21

96.21

7

投标单位7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5

通过

49.22

99.22

3

8

投标单位8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5

通过

48.39

98.39

9

投标单位9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3.5

通过

46.21

94.71

10

投标单位10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5

通过

25

通过

49.38

99.38

2

11

投标单位1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通过

25

通过

49.41

82.41

12

投标单位12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通过

25

通过

49.25

82.25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排名

备注

1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

2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2

3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

4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

5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5

6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

7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7

8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8

9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9

1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

11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1

12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2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暗标编号:投标单位2)

定标候选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暗标编号:投标单位7)

定标候选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暗标编号:投标单位10)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0278评标报告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