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
- 规模: 本项目位于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用地面积为13227.0㎡,拟建建筑面积约为50000㎡,其中地上约355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4500㎡。本项目需配建不小于3000㎡的公建配套(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北区门诊部(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的公建配套与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分别独立设置。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及公建配套(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北区门诊部(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部分为人防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附属于医工融合科创中心的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站地上1层,计容面积合计约32000㎡;公建配套(华南理工大学医院北区门诊部(华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容面积合计约3500㎡;地下停车库2层,非计容面积约14500㎡;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22个,地上临时接送车位不少于4个,临时校巴上下客车位不少于4个,共不少于230个。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装修装饰、消防、通风、给排水、电梯、强电、智能化弱电设计及周边道路、园林绿化(含屋面绿化)、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BIM正向设计技术应用。采用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I50378-2019)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6500㎡,最高建筑高度不超80m,建筑最高层数不超17层
- 范围: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作、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室内装修、电梯、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暗渠改道、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技术配合工作如甲方后续各类(含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报建配合工作、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根据《树木保护专章》相关成果及要求,深化、完善设计方案等,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
标段(包)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6 19: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6 17:25:28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0106-05-01-69176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医工融合科创中心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3-05 09:00:00 | |||||||||||||||
| 评标情况 |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从大到小进行排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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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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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主)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60111J | 637340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履行完成本次招标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二章“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张晓晖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2 | (主)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57800B | 628340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履行完成本次招标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二章“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谭建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657467U | 6346790.00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履行完成本次招标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二章“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郭昊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华南理工大学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87112959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6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3-06 19: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3-10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