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4-11-08来源: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 规模: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研究璧青湾海风场内6台MYSE5.5-155型风力发电机组,研究内容如下:①完成风机传动链健康诊断模型的研究,解决风机传动链故障早期诊断及预防问题;②完成基于声纹特征识别的风机叶片故障诊断技术的研究,解决风机叶片故障诊断问题;③完成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及部署调试;④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受理专利1个,相关软著1篇。具体要求
  • 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上风电场(以下简称“海风场”)场址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北侧三灶岛约10km,距离西侧高栏岛约10km,距离东北侧横琴岛约为15km,距离东侧小万山岛约20.5km。场址北侧三灶岛为珠海三灶机场,其跑道成东北—西南走向,与风电场场址边界的长边方向平行,机场侧面与风场的最近距离约10.5km。规划场址海域面积约52km 2 ,属于近海风电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 研究璧青湾海风场内6台MYSE5.5-155型风力发电机组,研究内容如下:①完成风机传动链健康诊断模型的研究,解决风机传动链故障早期诊断及预防问题;②完成基于声纹特征识别的风机叶片故障诊断技术的研究,解决风机叶片故障诊断问题;③完成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及部署调试;④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受理专利1个,相关软著1篇。具体要求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公示标题: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08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1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11-08 18:00:00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公示名称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11-06 09:00
评标情况 评审结果:经评审,广东元能星泰孪生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之和最高且评审价格最低,则评标委员会将确定广东元能星泰孪生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元能星泰孪生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59500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岑权军 资质资格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810144010523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9YC9RR74
业绩情况 1.超高压普洱换流站数字孪生一体化平台北斗精确定位提升应用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79100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叶炳能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正字第130010106237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922106X6
业绩情况 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基于基建三维数字化平台的辅助功能开发(需求及设计)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99号阳江绿地中心C区13幢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662-392669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513652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08 18: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1-12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海上风电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