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
- 项目地址: 东坑
- 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新建规划一路和平谦二路,其中规划一路总长约203米,设计桩号范围为K0+000-K0+203.432,道路红线宽度约为15米,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2车道;平谦二路总长约379米,设计桩号范围为K0+000-K0+379.244,道路红线宽度约为24米,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双向4车道
- 范围: 本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
标段(包)名称: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
评标结束时间:2024-11-27 16:03:32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
工程名称:
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
2.
建设地点:
东莞市东坑镇
3.
招标人:
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
4.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新建规划一路和平谦二路,其中规划一路总长约203米,设计桩号范围为K0 000-K0 203.432,道路红线宽度约为15米,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2车道;平谦二路总长约379米,设计桩号范围为K0 000-K0 37
。
6.
计划工期
:
18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
2
月
03
日
(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2025年0
6
月
02
日
。
7.
项目投资金额:
14070875.00
元
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
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年
11
月
26
日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
各附表
。
其中:
专家
三
、专家
五
、专家
七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专家一、专家
二
、专家四、专家
六
、专家
八
、专家
九
为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
一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
开标、评标情况
(一)
开标记录:
1、2024年11月26日09:30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共9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9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及资审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9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9家。
5、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本次投标会共开启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9份,并宣读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期等,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共9家。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
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
2024年11月
27
日
09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
27
日
1
5
时
30
分
。
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
14
)
(三)
评委守则
详见
《评委守则》。
(四)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8
家,不通过家数:
1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2.
资格审查
通过家数:
8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3.
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分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表格。
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通过家数:
5
家,不通过家数:
3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五)
第
二
个信封(
报价
文件)的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单位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
情况如下:
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5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2.详细评审
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
(公证单位)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
|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4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
5
|
贵州黔交公路桥梁有限公司
|
|
6
|
广东汇晟建设有限公司
|
|
7
|
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8
|
内蒙古新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
|
9
|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
1
|
内蒙古新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交授权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详细评标办法详见下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
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 级投标人】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投标人的
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
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如
有)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
报价信封投标值
一致。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均含备选)
、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 成(总分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A):
40
分
主要人员(B):
25
分
其他因素 (C)
技术能力:
20
分
履约信誉:
15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 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修正后的报价信封文字
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
前5 名(不少于3 名但不足5 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
通过详细评审。
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4,5,则前 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1,2,3,4,5,5,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下同。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1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
分
|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
8~10
]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
(
6~8
]
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6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
15
分
|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5
分
|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
12~15
]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
9~12
]
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
9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
15
分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15
分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
12~15
]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
9~12
]
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
定为不响应的, 得
9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时,得
15
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时,得
10
分;
|
||||
|
2.2.2(3)
|
其
其
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20
分
|
(1)投标人获得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每项加
10
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每项加
5
分;
注:技术能力加分最高
20
分,同一事项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
||
|
履约信誉
|
15
分
|
1. 信用等级分值(
10
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10、9.5、8.9、7.3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的规定。
2. 履约情况(
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
投标人
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5分
/
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
3
分
/
次;
(3)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的,扣 1.5 分/次
;
(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
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八、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技术
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
1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30.25
|
58.9
|
89.15
|
6
|
|
|
2
|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69
|
58.9
|
88.59
|
7
|
|
|
3
|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86
|
58.9
|
87.76
|
8
|
|
|
4
|
贵州黔交公路桥梁有限公司
|
35.62
|
58.9
|
94.52
|
1
|
|
|
5
|
广东汇晟建设有限公司
|
32.96
|
58.9
|
91.86
|
5
|
|
|
6
|
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3.67
|
58.9
|
92.57
|
3
|
|
|
7
|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3.43
|
58.9
|
92.33
|
4
|
|
|
8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53
|
58.9
|
93.43
|
2
|
|
|
9
|
内蒙古新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九、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名次
|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
贵州黔交公路桥梁有限公司
|
2
|
|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
广东汇晟建设有限公司
|
4
|
|
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5
|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交公路桥梁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以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现场表决,表决内容:是否需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表决结果:认为不需要提供的人数7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人数2人。
十二、附件
附件
详见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