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 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工程起点为南岗河与朱村运河交汇点,桩号为N4+180,终点为南岗河与西福河衔接堤岸,桩号为N0-500,南岗河整治长度为4.18km;西福河衔接堤岸整治长度0.5km;汇入南岗河的支流山角排洪渠整治长度2.03km。各段堤防达标整治标准为:(1)N0±000左~N0-500为西福河衔接堤岸,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标整治。(2)N0+000~N2+510南岗河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标整治。(3)N2+780~N4+180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标整治。(4)山角排渠S0+000~S0+500拓宽重建,S0+500~S2+030左岸侧(村民居住区)按30年一遇防洪标准整治
- 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具体工作内容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河达标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2026-01-21 10:00:00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