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环境与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环境与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广州市
- 规模: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广州市。建设规模: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仁厚直街26号,地块总面积为44908.84㎡。根据《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评报告):本地块土壤污染主要为总氟化物、重金属7项(砷、锑、汞、镉、铅、镍、钴)、多环芳烃6项(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和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修复/管控最大深度为10m,总修复/管控投影面积为3.7万㎡,修复/管控土方量为84764m³。实际工作量不得少于前述总修复土方量,最终以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修复方案工作量为准。招标范围: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所含全部工作范围,覆盖从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与组织、协调工作、项目计价审核工作等相关服务。同时,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筹划、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及委托人要求的前期其他工作
- 范围: 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治理与修复工作的各项工程管理与环境管理、检查、监测、检测等一切相关工作;(2)对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进行监理(包括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对实施工程中的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防止二次污染等问题进行监督管理;(3)对清挖、暂存以及外运至场外处置地的污染土壤处置过程进行监控及地下水监测监控,防止二次污染;(4)审核项目中相关的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5)编制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方案(包括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并组建工程环境监理小组。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依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方案,采取巡视、旁站、组织监测、检测等方式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措施;(6)对委托人负责,配合委托人、第三方机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各类检查、检测、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协调项目施工与环境管理的关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做好工程环境监理(包括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档案管理;(7)协助委托人组织治理期环保宣传和培训,督促承包人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环保手续,防治施工期污染;(8)对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过程实施监测、检测,监测、检测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并将监测、检测报告附在监理验收报告中;(9)协助委托人配合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环保审查和环保验收工作;(10)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竣工后,编制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协助配合第三方验收,该报告必须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技术评审,并取得同意备案的函复文件。(11)监理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应将此部分任务委托给广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示的合格检测机构名录中的单位负责,检测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环境与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花城玻璃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环境与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2024-09-30 09:30:00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