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1-3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313号
  • 规模: 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313号。2.1.3工程建设规模:扩建重型厂房和清洁室项目长约146.40m,宽约84.60m,由2跨(宽约36m+42m)组成。其中左侧跨为单层重型跨厂房,配置1000t行车轨道(轨高约32m)及300t行车轨道(轨高约23m),厂房内布置直径约10m,深度约10m的水压地坑。右侧的42m为辅助区域,主要考虑清洁室(长约72m,宽约42m,拟配置50t行车轨道,轨高约14m)、喷漆室(长约10m,宽约42m)等功能。清洁室北侧端部为新建生产辅房,局部2层,局部一层地下室。项目占地面积约10244.3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721.39平方米。2.1.4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816.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2896.10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 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

公示标题: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3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0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30 14:50:53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0115-04-01-893514
投资项目名称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
公示名称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扩建重型厂房及清洁室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1-27 09:3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资信业绩评分 监理大纲评分 报价评审 诚信分评审 综合得分
1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37.1400 16.2500 9.6480 93.04
2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0.0000 36.2900 11.4000 9.2310 86.92
3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0.0000 36.8600 10.3800 9.0610 86.30
4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24.0000 24.1400 20.0000 8.7930 76.93
5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25.0000 23.5700 18.1000 9.1790 75.85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190668588M 1 1260982.88元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俊 监理工程师/44013041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14401041904635157 2 1798000.00元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姜昌立 监理工程师/44018663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1440000231124633F 3 1973872.00元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欧洪华 监理工程师/44019916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31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28-876909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39053237
联系地址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3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03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