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 规模: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位于黄埔区长洲岛深井社区内,本项目包含纵一路、环岛路、规划五路及新建高压电力隧道。其中纵一路路线全长约0.5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26m;环岛路路线全长约2.1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26m;规划五路路线全长约0.4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26m,近期实施双向两车道,近期道路标准断面按13.5m考虑,排水最大管径1.6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缆沟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及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公示标题: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06 16:39:45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1-440112-04-01-609392
投资项目名称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公示名称 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2-03 09:0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审结果如下: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名单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 合格中标候选人
5641 (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08 (主)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133 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3100004250256419 5442831.65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秦健 道路与交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JSZG0059 详见投标文件
2 (主)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915000006219140088 5851941.19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姚根平 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021401008115 详见投标文件
3 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14401014553521338 5876463.84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刘玫 市政路桥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1001046180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06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10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②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版)--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环岛路(东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