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3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 规模: 项目为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旨在全面提升区域道路通行条件、安全水平和景观风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提升道路基础设施:对环五指山沿线以生态设计小镇为起点,以彩虹大桥为终点的29公里公路进行系统性改造,包括对约26.1公里道路实施路面沥青化改造,约29.1公里慢行建设,约28.5公里道路两侧绿化提升,新建约14.7公里排水沟系统,完善照明及监控等设施,增设5处道路安全设施,提升7处垃圾收集点,建设8处行车临时停靠点,并对约2.4公里的高架桥下空间进行提升,项目为支路改造。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边坡加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边坡加固1项,对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与易崩塌边坡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削坡、固坡、绿化及挡土墙建设等工程,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长期安全畅通。改造提升沿线重要节点:包括提升综合服务设施1项,建设入口标志系统1项,优化提升3处交通交叉口风貌,以及改造7处沿线景观与功能节点,增强景观效果与服务功能,配套建设驿站等旅游设施,景观改造建安费金额约950万元,驿站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桥涵结构工程、排水工程、园林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具体内容
  • 范围: 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修改、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修改、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等。工程设计设计界面以下达计划、立项批复、设计合同为原则(另有说明或纳入其他工程的除外)。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公示标题: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4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3 16:19:14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0117-04-01-616146
投资项目名称 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公示名称 环五指山全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2-27 10:0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商务文件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综合得分
1 (主)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成)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00 9.75 46.67 96.42
2 (主)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9.97 38.34 88.31
3 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6.00 9.71 25.84 71.55
4 (主)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4.00 9.74 25.00 68.74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成)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510000201803520Y 1 2349504.0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强 道路与桥梁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00270478) 无要求
2 (主)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1802764908297H 2 2403346.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王刚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400101277312) 无要求
3 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455351798Q 3 2444952.6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田磊 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2201001071393) 无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街76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3795792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 020-37908635
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4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07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