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12-2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修理厂改造工程_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公示标题: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24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27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24 00: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18-04-01-935595;2403-440118-04-01-843174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修理厂改造工程;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
公示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团队答辩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经济得分

综合得分

备注

1

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

16.20

80.00

98.39

94.91

2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40

80.00

96.87

92.9

3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80

74.00

98.06

92.25

4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00

80.00

99.55

90.64

5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80

80.00

95.33

89.06

6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40

80.00

97.70

88.56

7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60

80.00

97.57

86.66

8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20

80.00

95.19

85.35

9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80.00

99.56

79.65

10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0.00

80.00

98.82

79.06

11

广东传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80.00

92.43

73.94

12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12.00

65.00

/

/

未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13

广东金弘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72.00

/

/

未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270548 1 493.057528(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罗剑飞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0620091300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795529126B 2 485.432996(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洪啸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9202004603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5212XH 3 491.380186(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彭耀棠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0820090574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荔通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桥路4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赖工 联系电话 1587652616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2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2月27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新桥路6号原办公楼及原修理厂装修改造工程.pdf 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