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 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153905398.98元,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建设面积5.3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间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地力提升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项目在北界镇、白石镇、新宝镇、平塘镇、镇隆镇、合水镇、池洞镇等7个镇10个项目区实施(具体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招标范围:对信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起草编制建设单位所需的验收资料、组织各级各项验收,对工程量(质量)、科技推广措施等复核,进行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竣工正射影像航拍、审计报告编制、项目上图入库(含制作工程矢量文件)、完善验收资料等
- 范围: 对信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起草编制建设单位所需的验收资料组织各级各项验收,对工程量(质量)、科技推广措施等复核,进行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竣工正射影像航拍、审计报告编制、项目上图入库(含制作工程矢量文件)、完善验收资料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标段(包)名称: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公示标题: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12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1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12 00:00:00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0983-04-01-40499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 ||
| 公示名称 | 信宜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2-11 10:30 | ||
| 评标情况 |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总得分 广州嘉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587,520.00 78.83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66,000.00 76.60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620,320.00 66.56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嘉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587520元 | ||
| 质量承诺 | 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王波 | 资质资格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066000元 | ||
| 质量承诺 | 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吕荣贵 | 资质资格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620320元 | ||
| 质量承诺 | 所有成果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邱金青 | 资质资格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信宜市科普一路 8 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882846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668-8828467 |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信宜市科普一路 8 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2-12 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2-15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