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 范围: 1、工程监理: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及管理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2、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工程询价、预算编制、进度款支付审核、方案比选预算编制、项目变更审核、结算编制审核、决算编制审核、配合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造价咨询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
标段(包)名称: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公示标题: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10 15: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3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10 15:00:00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9-440981-04-01-72432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 ||
| 公示名称 | 茂名高州泗水镇瓜果飘香示范带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09:3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评标情况详见附件评标报告。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586846元 | ||
| 质量承诺 |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其他说明:综合验收达到施工招标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李锐浩 | 资质资格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030227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E144005835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627956元 | ||
| 质量承诺 |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其他说明:综合验收达到施工招标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刘麒麟 | 资质资格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026134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E144005675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611512元 | ||
| 质量承诺 |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其他说明:综合验收达到施工招标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张颖杰 | 资质资格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051612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144017577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公示附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高州市泗水镇和平路3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686066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6666999 |
| 联系地址 | 高州市文明路3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3-10 15: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3-13 23:59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8-686066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38号 联系电话:0668-66669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