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县管河道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招标)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博罗县县管河道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
- 项目地址: 湖镇镇新风村附近主河槽
- 规模: 本项目共两个可采区,分别为沙河可采区-1#(湖镇镇),控制开采砂量4.3万立方米;沙河可采区-2#(龙华镇),控制开采砂量3.6万立方米
- 范围: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
- 概况: 一)项目名称:博罗县县管河道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 (二)招标人:博罗县水利局 (三)项目地点:湖镇镇新风村附近主河槽、龙华镇鹤溪村附近主河槽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博罗县县管河道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招标)
标段(包)名称:博罗县县管河道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招标)
评标结束时间:2023-12-08 16:30:36
公告内容
博罗县县管河道 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招标)
评 标 报 告
招 标 人 : 博罗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 023 年 12 月 08 日
一、招标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博罗县县管河道 2022年度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地点: 湖镇镇新风村附近主河槽、龙华镇鹤溪村附近主河槽 。
(三)项目规模: 本项目共两个可采区,分别为沙河可采区 -1#(湖镇镇),控制开采砂量4.3万立方米;沙河可采区-2#(龙华镇),控制开采砂量3.6万立方米。总控制开采砂量7.9万立方米 。
(四)开采作业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 ;
2、中标人在进行河砂开采活动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及航道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作业。采砂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设置专设航标等保通航安全措施,严禁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不得危害东江水质安全、航道设施安全及通航安全;
3、当《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实际累计开采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开采量时,中标人须停止采砂作业,将采砂船等采砂作业工具撤离采砂现场;
4、开采期限为12个月 。
二、招标过程简介
(一)招标信息发布:本工程招标信息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同时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要求,投标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1、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
1.2、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1.3、投标人和采砂船没有违法采砂记录(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到采砂船舶属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惠州市水利局申请开具没有违法采砂记录证明文件);
1.4、采砂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齐全。
2、投标人、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提供说明)。
3、采砂船舶符合下列规定:
3.1、具有1艘的采砂船舶为投标人所有或者投标人占51%及以上份额所有权(以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
3.2、采砂船为冲吸式或自吸自卸采砂船等,采砂船总功率不超过500kW。
3.3、已经许可且正在采砂作业的船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发现则取消投标或中标(已取得中标资格的)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二)投标企业 获取招标文件 :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资料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 。
(三)开标记录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08 日 9 : 30 时,共有 3 家投标人 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 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
2、 2023 年 12 月 08 日 9 : 30 时,招标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行了开标会,出席开标会的有: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人员、招标人 、 招标代理人。
3、标人当场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上 ,由 招标代理 人 主持开标并宣读了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情况,相关内容记录在现场开标记录表上 。
三、评标工作
1、评标委员会组成 :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人 ,由 5 名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抽取评委名单为: *** 、 *** 、 *** 、 *** 、 *** 。评标委员会推选 *** 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2、评标工作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12 月 08 日 14:30 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 标 室举行评标会。
3、评标程序:
(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
( 2)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评分分值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保留两位小数) 。
( 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详细评审的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 无效投标 及其他情况说明
无 。
五、评标结果
(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及排名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惠州市桦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005300.00 |
42.02 |
3 |
|
|
惠州市大川建材有限公司 |
3989500.00 |
49.51 |
2 |
|
|
博罗县东鑫砂业有限公司 |
4029000.00 |
84.80 |
1 |
( 二 )依据以上综合得分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博罗县东鑫砂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 4029000.00 元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大川建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 39895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