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规模: 从宏仁线主管网DN450管道(果园二路与东鹏大道交界处),接出一根DN300蒸汽管道,向西沿果园二路北侧绿化带直埋敷设,再沿果园三路东侧绿化带向北直埋敷设,顶管穿越京港澳高速(穿越距离约163米,工作井深度约20米)后接入心宝公司,沿心宝公司东侧围墙向北架空敷设,再沿绿化带向西地埋敷设,与厂区内已建DN200管道对接。管道主要以直埋和架空两种方式敷设,总长约1555米,主干管径为DN300。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 范围: 1)项目主要内容:管道主要以直埋和架空两种方式敷设,总长约1555米(顶管穿越高速公路部分约163米,工作井深度约20米),主干管径为DN300,蒸汽管道设计参数:压力为P=1.6Mpa(G),温度为T=250℃,管道保温要求外界环境温度25℃时,管道保温外表面温度≤50℃。本项目为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不限于物探勘察、施工协调、施工手续办理、道路开挖和修复、绿化破除与恢复(市政绿化苗木除外)、绿化修剪、项目报检、材料采购(旋转补偿器、波纹补偿器本体设备甲供)、土建施工、沉井支护、顶管、管道安装、保温施工、管道气密性试验、材料检验试验、管道吹扫(吹扫用蒸汽甲供)、旧管接驳、项目管理、调试、土建恢复、验收、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过程等的总承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2)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承包方式,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措施费包干,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便道、施工围挡、占道施工、交通疏导、沿线地下管线(含军工电缆)及构筑物的迁移与保护、障碍物清理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0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0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02 17:07:34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0112-04-01-401130
投资项目名称 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东区宏仁线至心宝药业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1-27 09:3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经济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96 68.73 96.69
2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58 68.43 95.01
3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8.62 63.58 92.20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370983166601033A 1 9612035.19元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80日历天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杨文三 鲁2372013202399387 /
2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3709831666085502 2 9284352.02元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80日历天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赵梅宝 鲁2372012202263040 /
3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1520000214424968P 3 10077777.77元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80日历天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梁文菊 贵1532015201673137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恒运热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235号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 020-82266748-601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2266592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宏明路130号5层506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0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06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②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2.中标候选人公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