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7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86152.55㎡,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地下)约499999.5㎡,其中,计容总面积约360341.4㎡,分5个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为31470.28㎡,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3293.34㎡,BCDE地块用地面积为54682.27㎡,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6706.14㎡。本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0㎡。本合同建筑面积最终按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批复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 范围: 1、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的准备阶段(招标或议标阶段)、施工阶段(包含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备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公司、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前期配合,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前期临建工程,技术勘察工作,施工阶段至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工期监督和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成工程量的审核,配合项目结算和维修、判责等。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单体工程、示范区、样板区工程、全部红线内、室外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相关工程,以及与本建设工程中相关设计变更、整改、提升或临时新增工程的造价咨询;包括概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结算阶段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

标段(包)名称: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示标题: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07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1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07 17:40:06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4-440106-04-01-127338
投资项目名称 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
招标项目名称 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示名称 智谷广棠片区棠东复建ABCDE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2-05 08:15: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技术方案部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诚信分评审 综合得分
1 (主)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5.0000 31.2000 9.6000 9.0030 94.80
2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1.5000 28.8000 9.1600 9.0910 88.55
3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1.2500 27.0000 9.7500 9.6140 77.61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 (主)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440000231124633F 1 44119954.11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杜锡华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32092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68411P 2 42879955.39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夏红兵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4005117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1440104190433092J 3 43974954.2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莫劲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4026269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79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554483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 联系电话 020-85550282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3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07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11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