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
- 规模: 本项目共包含4条道路,高埗大道,长度为5198米,宽度为34~56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主干路;颐龙西路,长度为1800米,宽度为50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路;振兴路,长度为4040米,宽度为21~36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南华街,长度为1240米,宽度为17.5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最大给水管管径为DN200,最大排水管管径为DN1200,总投资约8253万元
- 范围: 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内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
标段(包)名称: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
公示标题: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4-25 23:59:59
公示结束时间:2023-04-28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3-04-25 15:22:02
公示内容
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441900-04-01-431238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429001001
招标编号:GBAGBC12300080
投资项目名称: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
招标项目名称: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
工程(标段)名称:高埗镇智能科创研发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升级改造)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场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东莞市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单位:东莞市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最高报价:80,286,526.81元
单列措施费: 2,237,846.34元
开标日期:2023年04月24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201725
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77,235,638.79
第一中标候选人下浮率:3.80%
第一中标候选人质量承诺:合格
第一中标候选人工期(交货期)承诺:164日历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卜迎哲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和编号:冀1132018202002293
第一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21615315079
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77,275,782.05
第二中标候选人下浮率:3.75%
第二中标候选人质量承诺: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工期(交货期)承诺:164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章山广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和编号:赣1362005200903050
第二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400798268873E
第三中标候选人报价:77,327,165.43
第三中标候选人下浮率:3.69%
第三中标候选人质量承诺: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工期(交货期)承诺:164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段智伟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和编号:晋1142015201606398
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高埗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5日 23:59:59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4月28日 23:59:59
附件:
|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pdf | 2023-04-25 15:19:38 |
| 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_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pdf | 2023-04-25 15:19:38 |
|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信息表.pdf | 2023-04-25 15:19:38 |
| 0080评标报告及附件.pdf | 2023-04-25 15:1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