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
  • 规模: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2136.6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4407.91万元,设备费约5960.2万元。该项目实施面积约41384平方米,包括放疗中心约867平方米、液氧站约200平方米、医疗生活垃圾暂存间约200平方米、病人饭堂约1500平方米、室外配套约38617平方米,以及放疗中心和内科楼医疗设备、医用家具购置、信息化建设、智慧停车场系统及标识标志等
  • 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的所有内容)、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

公示标题: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3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1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9-29 13:08:34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0981-04-01-829951
投资项目名称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
公示名称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26日
评标情况 详见附件:《票决得分排名、中标候选人情况表》
第一候选人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价:1781122.50元,下浮率:32.50%
质量承诺 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工期(交货期) 55 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颖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4403164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44014879-6/1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候选人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价:1781122.50元,下浮率:32.50%
质量承诺 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工期(交货期) 55 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宁静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41301869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行业乙级/A452007485-2/1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候选人 湖北天工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总价:1799593.40元,下浮率:31.80%
质量承诺 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工期(交货期) 55 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屈代亮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一级注册建筑师/20054200665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A142006925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中医院 联系地址 高州市茂名大道32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668-619873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文明路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30 00:00: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5-10-11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华方-公示.pdf 湖北天工-公示.pdf 中远智信-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pdf 定标报告(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