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
- 项目地址: 万江街道
- 规模: 本项目拟在万江街道新村社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占地面积约7395平方米(以城更和规划最终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约27883.08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3957.37平方米,地下约3925.71平方米),容积率≤3.10,建筑高度≤80米,R2二类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地下车库等,规划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分别按不低于0.3、0.5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置停车位
- 范围: 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包含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园林景观方案和施工图,公区及户型精装设计和施工图,泛光照明方案和施工图,标识、标牌方案和施工图,立面分色图及现场选材选样配合,幕墙设计,初步设计(全专业设计含概算编制),装配式设计,常规智能化设计,绿建、海绵城市设计,边坡基坑支护设计(如有),抗震支架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6-03-24 11:07:37
公告内容
一、 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
(2)建设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社 区
(3)建设单位: 东莞市万江区新村股份经济联合 社
(4)招标人: 东莞市万江区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在万江街道新村社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占地面积约 7395 平方米(以城更和规划最终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约 27883.08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23957.37 平方米,地下约 3925.71 平方米),容积率≤ 3.10 ,建筑高度≤ 80 米, R2 二类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地下车库等,规划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分别按不低于 0.3 、 0.5 个车位 /100 ㎡计容建筑面积配置停车位。
( 7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设计 服务期 : 70 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设计服务期: 7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7 个日历天内与发包人确定设计方案并达到方案报审深度;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批部门的修改意见,自修改意见提出后 5 个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发包人提交成果 ;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25 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工程设计概算书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发包人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手续及概算造价备案等;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批部门的修改意见,自修改意见提出后 5 个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发包人提交成果 ;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20 个日历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3 个日历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图部门的修改意见,自修改意见提出后 5 个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发包人提交成果。
配合服务期: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服务期顺延至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 8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约 15000.00 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其中土建12400万元 。
(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评定分离 )
( 10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包含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园林景观方案和施工图,公区及户型精装设计和施工图,泛光照明方案和施工图,标识、标牌方案和施工图,立面分色图及现场选材选样配合,幕墙设计,初步设计(全专业设计含概算编制),装配式设计,常规智能化设计,绿建、海绵城市设计,边坡基坑支护设计(如有),抗震支架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方案报批等手续。 本项目属于民用 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 级为: 基本级 。
2 、开标 记录
(1)开标时间: 202 6 年 03 月 18 日09时30分 ;
( 2 ) 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12 ) ;
( 3 )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详见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及资审结果》和《评标收标会议会议情况记录表》 。
( 4 ) 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开标会议纪要及附件密封保存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评标当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打包相关评标数据,并同步到评标系统。
3 、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 202 6 年 03 月 19 日09时30分 至 202 6 年 03 月 1 9 日 14 时30分 。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 15 ) 。
4、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万江区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管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5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1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4 名专家于 202 6 年 03 月 18 日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审 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其中 专家 五 为招标人专 家 代表,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 于 2026年03月18日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审 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 推举 专家 一 为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附件
三、 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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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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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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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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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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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四、 无效标情况说明
无 。
评审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五 、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无 其他需要澄清、说明的事项纪要 。
六、 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后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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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 有效性 评审 |
技术 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 标部分 有效性 评审 |
商务 标部分 详细评审 |
是否推荐定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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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单位1 |
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合格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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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单位2 |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合格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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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单位3 |
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合格 |
是 |
|
4 |
投标单位4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通过 |
合格 |
是 |
以上结果依据 本 评标报告附 件 得出。
七、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向招标人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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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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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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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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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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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八、评标办法
本 项目评标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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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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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 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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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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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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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中未出现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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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 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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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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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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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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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 【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中未出现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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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 “ 评审因素 ” 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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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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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分项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优点 |
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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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 解读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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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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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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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 设计 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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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后续服务承诺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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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资控制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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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 150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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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等级:□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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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指出各评审项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2 、综合评价等级仅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符合招标文件废标、无效标情形以及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的情形 。
评 标办法前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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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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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分标准 |
优点 |
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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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认为在近5 年(从202 0 年1月1日起)最具代表性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超过5 项,提交业绩超过5 项的,按投标资料先后顺序只计取前5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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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获奖 |
投标人自认为具代表性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的(国家、省、市、区级)奖项。(不超过3项,提交业绩超过3项的,按投标资料先后顺序只计取前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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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社保等证明材料,以及提供自认为在近5 年(从202 0 年1月1 日起)最具代表性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超过2项,提交业绩超过2项的,按投标资料先后顺序只计取前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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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其他人员: 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社保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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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等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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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等级:□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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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类似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2 、类似业绩 应提供合同 文本原件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 1 个合同文本为 1 项业绩, 按最高分项计算 、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 ; 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 。 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 、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 、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 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 ( 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 ) 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 、指出各评审项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6 、综合评价等级仅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符合招标文件废标、无效标情形以及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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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十、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