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评标报告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4-11-19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厚街
  • 规模: 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本次改造范围是厚街改造道路部分段,主要包含:莞太路(厚街虎门镇界~东溪西路段)、莞太路(元前街~厚街南城镇界段)、环莞快速路(厚街虎门镇界~陈屋东路段)、厚沙路(涌口桥~莞太路段)、厚道路(白鹭大桥~莞太路段)、家具大道(港口大道~康乐南路段)、富康路跨线桥、科技大道跨线桥等8条道路的慢行系统的改造提升,全线长23.091km
  • 范围: 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加固工程、修复工程、新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等);(2)交通工程(含标志、标记、标线、护栏、防撞墩、信号灯等)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2024-11-19 13:41:07

公告内容

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新建工程

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

3、招标人:东莞市厚街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本次改造范围是厚街改造道路部分段,主要包含:莞太路(厚街虎门镇界~东溪西路段)、莞太路(元前街~厚街南城镇界段)、环莞快速路(厚街虎门镇界~陈屋东路段)、厚沙路(涌口桥~莞太路段)、厚道路(白鹭大桥~莞太路段)、家具大道(港口大道~康乐南路段)、富康路跨线桥、科技大道跨线桥等8条道路的慢行系统的改造提升,全线长23.09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及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60km/h,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沥青混凝土路面。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3月15日。

7、项目投资金额:29,541,527.72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厚街镇2023年道路与桥梁非机动车道建设工程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加固工程、修复工程、新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等);(2)交通工程(含标志、标记、标线、护栏、防撞墩、信号灯等)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收标会议记录:

1. 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召开收标投标会。

2. 参加投标单位共17家,其中联合体投标单位为0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16家,不符合共1家。其中,经系统辅助资审显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上4家投标单位未通过原因是“◆此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名单(新标准)】,请核实!”经现场核查信用中国,以上4家单位均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行政处罚情形,经招标人现场确认,同意将以上4家投标单位人工修改为通过。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资审结果显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在“交通诚信系统”有在建项目被锁定!◆此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名单(新标准)】,请核实!”,经现场核查信用中国,其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行政处罚情形,但由于其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绑定,不符合招标文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2点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5.5.1点的要求,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 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共有15家投标人解密成功,未解密的投标人共2家,为广东诚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十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点的要求,视以上2家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 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4家。

5.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 本次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5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1款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7. 收标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

广东海勤建设有限公司

3

河南聚之祥建设有限公司

4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

广东颐和建设有限公司

6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滇一建工有限公司

8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东莞市金建达建筑有限公司

10

山西华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

一水建设有限公司

12

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

13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4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废标情况说明:本项目评标过程无废标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附表1

评标办法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投标文件编制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其他内容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资格评审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第3.3.8款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函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服务期限

(即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报价信封编制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评标办法附表2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或分值区间

备注

1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2

2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

3

3

工期保证措施

围绕工期目标,简要阐述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及相关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1

4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是否与项目需求相符,针对工程质量通病,简要说明拟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的合理性、可行性

1

5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否与项目需求相符,针对工程主要安全风险点,简要说明拟采取的预防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1

6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拟采取的预防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1

7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拟采取的预防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1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40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

6

施工资质: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资质,得 6分;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得 3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

企业类似业绩

8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 1 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类似工程,加 2 分,最高加8 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类似业绩指市政道路工程;③类似业绩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的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评审指标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造成业绩不被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技术能力

6分

1)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市政道路工程)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每项加6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每项加3分。

注:技术能力加分最高 6 分,同一事项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4

服务便利性、应急处突能力、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的综合评定

12分

对投标人进行【好、中、差】定档后打分:

(1)定档为【好】档的得12分;

(2)定档为【中】档的得5分;

3)定档为【差】档的得1分。

5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8分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4分)

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 2 分;

2)每担任 1 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2

分,最多加2分。

技术负责人:(4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 2 分

2)每担任 1 个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2分,最多加 2 分。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格评分

Y=50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T*100*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5 取值区间为[0.5,1]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

暗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部分详细性评审

商务部分详细性评审

价格部分详细性评审

总得分

1

投标单位1

广东海勤建设有限公司

9.67

18

41.18

68.85

2

投标单位2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

29

49.97

88.97

3

投标单位3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0

38

40.83

88.83

4

投标单位4

广东颐和建设有限公司

9.5

30

42.92

82.42

5

投标单位5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83

33

49.8

92.63

6

投标单位6

山西华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67

6

46.49

62.16

7

投标单位7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9.83

40

40.8

90.63

8

投标单位8

滇一建工有限公司

9.67

10

46.65

66.32

9

投标单位9

东莞市金建达建筑有限公司

10

25

41.1

76.1

10

投标单位10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

14

46.57

70.57

11

投标单位11

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

9.67

8

46.49

64.16

12

投标单位12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29

49.67

88.67

13

投标单位13

一水建设有限公司

10

4

46.52

60.52

14

投标单位14

河南聚之祥建设有限公司

10

4

46.5

60.5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3、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广东颐和建设有限公司

7、东莞市金建达建筑有限公司

8、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广东海勤建设有限公司

10、滇一建工有限公司

11、江西增添科技有限公司

12、山西华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一水建设有限公司

14、河南聚之祥建设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向招标人推荐的入围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01072评标报告 及附件(定标公示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