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韶关市武江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1)勘察部分(含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2)设计部分: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查(若需要)并确保审查合格。②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5450.41万元,其中:工程费21951.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8.73万元、其他费用1890.45万元
- 范围: 对武江区内交通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提升,包括:智慧路灯100套,智慧斑马线10处,全自动液压升降柱10套、防冲撞反光柱8500根、潮汐车道改造1处以及智慧大屏等配套设施;改造提升交通隔离设施8.8万米,警示装置310套,标识标牌2500套,限高架10套,交通隐患点路面修复提升约21.5万平方米,交通隐患点人行道修复约3.3万平方米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韶关市武江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2025-04-03 16:57:38
公告内容
2025年4月3日,招标人(韶关市武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韶关市武江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开标、评标。
一、本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韶关市武江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武江区内交通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提升,包括:智慧路灯 100套,智慧斑马线10处,全自动液压升降柱10套、防冲撞反光柱8500根、潮汐车道改造1处以及智慧大屏等配套设施;改造提升交通隔离设施8.8万米,警示装置310套,标识标牌2500套,限高架10套,交通隐患点路面修复提升约21.5万平方米,交通隐患点人行道修复约3.3万平方米等。
3、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 25450.41万元,其中:工程费21951.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8.73万元、其他费用1890.45万元。
4、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2):
( 1)勘察部分(含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
( 2)设计部分:
①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查(若需要)并确保审查合格。
② 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③ 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 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⑤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5、工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共 90 日历天。
二、本次招标的评标过程及结果:
1、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由招标人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韶关市区域及清远市区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的职称、从事专业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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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代码 |
已取得职称 |
专业 |
备注 |
|
专家一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公路设计施工 |
/ |
|
专家二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岩土,地质学 |
/ |
|
专家三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造价 |
组长 |
|
专家四 |
高级经济师 |
经济 |
/ |
|
专家五 |
中级 |
农业 |
/ |
2、 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 ,在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唱标人检查《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中各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的金额、有效期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唱标人检查《开标一览表》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质量标准、工期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参加开标会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
3、 系统解密获取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下:
|
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1 |
主报名人: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4063510.17 |
|
2 |
主报名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4047578.81 |
|
3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014672.97 |
|
4 |
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033849.59 |
4、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对参加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 4 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评审意见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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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专家一 |
专家二 |
专家三 |
专家四 |
专家五 |
最终评审结果 |
|
1 |
主报名人: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2 |
主报名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3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4 |
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6、评标委员会确定以下 4 家投标单位通过了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名单如下:
|
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主报名人: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2 |
主报名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3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4 |
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7、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佰壹拾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 ¥4102427.00元) 。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再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 1) 商务技术得分 M
a.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 M1。
b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按照《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累加后得出技术评分。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M2。
c . M=M1+M2
式中: M1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M2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
|
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得分 M1 |
技术得分 M2 |
商务技术得分 ( M1+M2) |
|
1 |
主报名人: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3.00 |
12.03 |
15.03 |
|
2 |
主报名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42.00 |
16.00 |
58.00 |
|
3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0 |
13.63 |
14.63 |
|
4 |
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4.00 |
12.40 |
16.40 |
(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评委组长随机抽取3次随机号球及对应下浮率,求出算术平均值如下:
|
评委组长抽取号球 |
19 |
11 |
12 |
平均下浮率 |
|
下浮率( %) |
2.8 |
2.0 |
2.1 |
2.30 |
( 3)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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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得分( N) |
|
1 |
主报名人: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8.62 |
|
2 |
主报名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29.01 |
|
3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9.84 |
|
4 |
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9.36 |
( 4)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对通过了初步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经评审统计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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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技术得分( M) |
投标报价得分 ( N) |
综合得分 ( M+N) |
|
1 |
主报名人: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5.03 |
28.62 |
43.65 |
|
2 |
主报名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报名人: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58.00 |
29.01 |
87.01 |
|
3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4.63 |
29.84 |
44.47 |
|
4 |
中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6.40 |
29.36 |
45.76 |
招标人(盖章): 韶关市武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