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4-07-2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
  • 规模: 项目规模:汕尾电厂总体规划建设4×600MW+4×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的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MW+2×660MW)已分别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产;本期工程为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预留的5、6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 范围: 招标编号名称数量/单位(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0724-2420N2312023基建后勤服务项目具体的工作内容 ;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认证机构出具的资质证书。(5)近三年无出现食物中毒、煤气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示标题: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22 18:00: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2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4-07-22 18:00:05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8-441500-04-01-895255
投资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示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7月18日 9时0分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209.861715

218.924907

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第一名

综合得分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440000747064061N 1 总报价(万元):209.861715 合格 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资格情况: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认证机构出具的资质证书;2、近三年无出现食物中毒、煤气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业绩情况:1、深圳前湾燃机电厂2019-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红线内区域),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6月16日;2、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2年上半年),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月1日。

资质资格:/

业绩:/

同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914400007657374261 2 总报价(万元):218.924907 合格 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资格情况: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认证机构出具的资质证书;2、近三年无出现食物中毒、煤气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业绩情况:1、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2021-2023年综合管理服务;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7月。

资质资格:/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660-340886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513652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2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6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2026年基建后勤服务项目(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