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汕尾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规模: 投资额(¥50,439.18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服务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名,依据监理相关工作规范,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全面负责和领导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变更、资源使用、结算审核、支付审核等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开展
- 范围: 服务内容:为汕尾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监理服务工作,签署验收文件出具相关服务成果,并主动做好后期的跟进工作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的监理,通过“四控三管一协调”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1500MB2C923412602251335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汕尾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监理服务工作,签署验收文件出具相关服务成果,并主动做好后期的跟进工作。 服务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的监理,通过“四控三管一协调”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660-3371913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投资额(¥50,439.18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服务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名,依据监理相关工作规范,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全面负责和领导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变更、资源使用、结算审核、支付审核等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开展。 2.监理工程师1名,作为团队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满足本项目监理需要,并保证专职从事本项目监理工作。 如需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服务时限说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汕尾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服务金额:¥50,439.18元 至 ¥45,395.26元
金额说明:项目最高限价50439.18元,按10%下调即45395.26元作为最低限价。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2-27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