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1-3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 规模: 为配合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建设需要,迁改原DN65-DN600供水管。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DN800钢管56米(顶管套管)、DN600钢管1881米、DN400钢管65米、DN300钢管1565米、DN200钢管210米、DN150钢管10米、DN100钢管615米及相应的附属设施(阀门、消火栓、水表组等,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1)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施工内容,包括实施供水管道基坑开挖、支护、沟槽回填、管道吊放、管道安装、开叉接驳、试压、冲洗、消毒;现状设施查探及地下管线保护、土建施工。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单位应做好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道路安全评估、耗水费代缴、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绿化树木保护,负责与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2)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地铁等重点设施,应积极协调对应的管理部门,配合开展安全评估。(3)开工前准备:①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放线工作,做好地下管线会签交底。②配合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含交通疏导流量评估),配合道路安全评价单位根据道路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道路安全评估并出具项目涉路、桥梁、隧道、地铁等安全评估报告。③按照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专项施工组织方案、路面修复方案、占道宣传方案等,负责落实相关占道宣传措施,并配合报送所属道路行政管理部门。④若本项目需要办理质量登记监督备案手续,承包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予以配合。⑤项目涉及地铁、河涌、城市绿化范围的,承包人应编制专项评估及保护方案,报相应权属单位审批,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承包人应做好各项水务质监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等要求,落实行政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围蔽等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不少于1人。7、投标人已按照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3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0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30 17:59:39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11-17-01-416303
投资项目名称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1标、2标)给水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1-28 09:3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经济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68

76.53

95.21

2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5.86

78.67

94.53

3

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17.82

76.70

94.52

4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44

78.18

92.62

5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62

79.22

91.84

6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6.30

74.59

90.89

7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36

79.04

89.40

8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52

78.95

87.47

9

上海城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13.56

73.40

86.96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361117 1 10397414.03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无要求 陈廷帅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127086 无要求
2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320487 2 10688090.46元 确保符合国家、省、市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竣工工期2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无要求 林景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3202316630 无要求
3 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573697 3 10420452.28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无要求 姚丽贤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218387 无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41186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365019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3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03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函.pdf